救灾资金分配使用工作方案
根据通辽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通财资[2021]440号)要求,拨付奈曼旗2021年自治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00万元。根据《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结合奈曼旗2021年遭受自然灾害情况和汛期防控工作实际需要,经应急管理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提出资金使用方案如下:
1、购置全旗防汛应急储备物资50万元,附《奈曼旗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奈曼旗2021年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的请示》(奈汛办字[2021]3号)。
2、拨付应急管理局11.5万元,用于灾情监测系统建设。
3、拨付4个苏木乡镇38.5万元,用于险工险段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受灾群众救助和灾情监测系统建设。
合计:100万元。
附:救灾资金分配明细
救灾资金分配明细
单位:万元
单 位 |
金 额 |
用途 |
应急管理局 |
50 |
全旗防汛物资储备 |
应急管理局 |
11.5 |
灾情监测系统建设 |
青龙山镇政府 |
10 |
险工险段排危除险、受灾群众救助、灾情监测系统建设 |
土城子乡政府 |
10 |
险工险段排危除险、受灾群众救助、灾情监测系统建设 |
沙日浩来镇政府 |
9.5 |
险工险段排危除险、受灾群众救助、灾情监测系统建设 |
新镇政府 |
9 |
险工险段排危除险、受灾群众救助、灾情监测系统建设 |
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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