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刘俊青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经村党支部委员会决定,将孙赫飞同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刘俊青 男,蒙古族,共青团员,初中文化 ,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明仁苏木太平屯村人,1997年4月30日出生,2018年10月10日提出入党申请。 2019年5月10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姜武 、 张立新。
公示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至2018年5月14日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13848050901
微 信 号:13848050901
中共太平屯支部委员会(盖章)
2 0 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