苇莲苏乡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打造优秀法治政府而不断努力,现将2022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做出如下汇报。
一、总体情况
苇莲苏乡切实履行党政主要领导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年内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2次。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全年组织干部集中学法4次,邀请律师开展法律讲座4次。持续开展法律宣传、平安创建和反诈活动,发放法律常识宣传单8500份,全年未发生电信诈骗案件,无重大刑事案件、无亡人事故、无重大安全事故,全乡13个村均达到了“六无”创建标准。乡执法单位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制定本部门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责免罚清单等,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格贯彻落实三项制度。
一是利用三务公开平台、乡级与村级公示栏等公开渠道,执行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在法定期限内公开执法信息,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文书保存制度,依法领取、填写、保存执法文书,确保行政执法活动记录客观全面、合法规范;同时运用执法记录仪对重大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记录,并根据执法类别分类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必须由法治审核人员、专业法律顾问进行法制审核,并出具法制审核意见;同时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通过法制审核后,须经案审会审议后依法作出处罚决定。
三、存在不足与下一年度计划
一是对法治政府建设这一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高,部分领导干部重视程度不够高。参与法治建设的力量不够强,在新的一年中,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投入力度,继续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监督办法》等相关制度,确保综合执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是加强基层管理,深入推进基层“良治”。继续开展基层矛盾纠纷排查、普法宣传等工作,维持基层“六无”乡村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安全稳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