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旗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
情况报告
2022年,我局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旗文化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按工作分工严格履行“一岗双责”。
一是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工作要求,旗文化和旅游局进一步精减行政审批事项。2022年配合旗政府对已下放的、合并的、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又进行了调查和统计,及时沟通,避免错项、漏项,在目录清单管理中我局严格按照“清单之外无审批”的要求,无另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无对已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以其他名目进行变相审批。同时做到与旗政府行政服务局及时进行信息沟通,及时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二是为把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切实落到实处,防止由于监管不到位出现管理真空,我局认真做好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对取消的项目,一律不再审批、及时修改设定依据及流程图,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等问题,防止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出现明消暗不消、变相审批等问题。同时我们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确保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工作的有序开展,防止管理脱节。
三是严格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制度。2022年我局对行政权力事项工作进行了认真清理,逐条逐项分类登记并以清单方式列举。配合旗编办完成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梳理工作,并按要求将上述相关权力信息录入到全旗行政权力信息管理平台,保证按时、按质完成清理规范工作,做到清理流程不缺、权力项目不漏,保障清理工作规范依法开展和顺利完成。
二、行政执法改革情况
(一)执法职责和执法队伍整合情况。将奈曼旗文化市场领域的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的行政执法职责、旅游市场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宗教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责、蒙古语言文字行政执法等职责进行整合,并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组建了“奈曼旗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由旗文化和旅游局管理,以奈曼旗文化和旅游局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包括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按照统一规范管理和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将原奈曼旗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旗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执法监察大队、宗教事务局相关执法人员编制划入奈曼旗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执法队伍“三定”规定及人员转隶情况。《奈曼旗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明确了奈曼旗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职责和内设机构职责。执法局下设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文化市场执法股、新闻出版广电执法股、旅游执法股、宗教和蒙古语言文字执法股。执法局核定事业编制20名。实有事业参公7人,事业3人,待上级明确编制性质政策后,逐步充实行政执法队伍。
(三)执法局挂牌情况。按照新的“三定”方案于2019年12月20日挂牌成立。
(四)内设机构人员任职情况。现执法局实有10人(其中,局长1人,执法人员9人)。
(五)执法事项清单梳理公布。经认真梳理,现已确认行政权力事项共245项,依申请类行政权利24项,其中行政许可10项,行政奖励4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行政权利8项;依职权类行政权力221项,其中:行政处罚207项,行政检查14项。所有执法事项清单已通过奈曼旗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六)执法制度等规范化建设情况。执法局已制定了《执法装备管理制度》、《罚没款收缴管理制度》、《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制度》等19项制度,建立了《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制定完善了《文化市场综合政执法文书》,进一步规范了执法程序及完成时限等。
(七)执法装备配备情况。现配有执法车辆1台,执法记录仪2台。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始终把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作为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净化文化市场的核心工作。力争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形象好”的文化执法队伍。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制定下发了《奈曼旗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业务培训工作计划》,细化了业务技能训练工作,推行目标管理,实施工作责任追究制。二是积极组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参加文化和旅游部、自治区、市组织的执法业务培训,向其他省市学习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理论和经验。三是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认真开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旅游法》等专业法律法规的集中学习,并通过书本、网络等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专业知识学习,使执法人员了解到文化市场的最新动态,在学习中提高分析和解决全局性、前瞻性问题的能力。
(二)强力推动文化市场集中整治,市场经营秩序得到有效治理。2020年发放各类法规宣传资料1200余份,与经营单位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安全生产责任书》90余份;开展执法检查1047人次,检查经营单位349家次;收缴非法出版物230余册,盗版光盘85张。办结行政处罚案件3件,报送各类执法动态、信息、简讯11篇。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法过程公开透明并全程做好记录。在开展日常检查巡查工作中,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做到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有效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合法、文明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及时制定三项制度及实施方案。制定了《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严格按照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办案。
2.实施执法公示制。一是开展了执法职责和权限公示,在公示栏公示行政处罚职权、执法流程,以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等,规范事前公示;二是公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公示执法人员岗位工作信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三是推动事后公示,通过奈曼旗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公众号等方式定期公示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3.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要求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管理过程中,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执法人员通过执法记录仪记录执法过程,在调查取证时实行拍照取证或执法记录仪截屏取证。所有摄像资料都安排专人负责存储,保留执法记录,可随时调阅查看,避免执法过错中发生矛盾时“有理说不清”的弊端。所有案卷均附有现场物证照片资料,附有拍照时间、地点并记录基本情况,可直观反映违法行为现状,记录违法行为状态,既实现了执法过程留痕,又提高了案卷的规范性。对执法案卷卷宗由专人整理保存,并积极参与上级部门的案卷评查工作。
4.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制定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核制度,明确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严格审核是否存在超越职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正确、程序不合法、处罚不适当等问题。成立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小组,所有立案、处罚决定实行集体研究制,对执法检查、执法办案进行指导、把关。
5.规范行政裁量权。严格按照文化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细化标准》、《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并通过案审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形成一致处罚意见后,作出相应处罚决定。
6.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加大营商环境整改工作力度,打造亲商、清商的行政许可环境,优化办事流程,提高行政许可效率。
二是继续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规划和部署安排,逐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是继续加强行政执法,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同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提升办案质量能力水平。
四是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