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月5日我局拟对《奈曼旗五号公馆宾馆有限公司热水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3年1月5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在公示期内)。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4455197(奈曼旗政务服务中心30号窗口)
通讯地址:奈曼旗青龙山路东,辽河大街北5G产业园内
邮编:02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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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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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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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旗五号公馆宾馆有限公司热水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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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旗五号公馆宾馆有限公司楼内 |
奈曼旗五号公馆宾馆有限公司 |
长沙宜青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
建筑面积210㎡,建设一台空气集热泵、太阳能热水锅炉,一台1.5t/h生物质热水锅炉和配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同时建设锅炉房和配套设施。总投资为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万元。 |
1、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生物质锅炉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2、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锅炉排放污水用于院区绿化以及洒水降尘,不外排。 3、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选低噪声设备,风机、水泵、生物质锅炉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 4、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灰渣,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暂存于固废暂存间,由厂家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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