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
为打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确保和提升土城子中心村形象,确保我村民有一个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经村两委班子研究,村广大党员,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特制定如下村规民约:
1.积极响应党委、政府号召,支持村里工作,自觉遵纪守法。
2.尊老爱幼,百善孝为先,人人把孝敬老人放在首位,如有遗弃、虐待老人和儿童的,轻者教育曝光,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诚实做人,诚信做事,做诚实守信的村民。如有坑蒙拐骗行为的,轻者教育曝光,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村民住宅前后不准乱堆杂物,不得占用街巷和绿化带等公共面积。如有乱堆乱放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100元,清理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
5.积极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农户房前屋后卫生实行“三包”管理制度。做到生活垃圾不出户,将垃圾集中到村内指定地点填埋,如有乱扔乱倒垃圾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100元。
6.注意自身形象,不准无理取闹和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有违反的,情节较轻村内曝光,造成不良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严格执行村内规划,不准私搭乱建,违反者限期拆除,不听劝阻的移交规划及国土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8.倡导秸秆转化利用,不准田间焚烧秸秆和秸秆进村,如发现秸秆进村的农户,每年罚款100--200元,如发现野外用火的,由司法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条款处理。
9. 严格执行防疫规定,病死家畜上报并深埋。如有到处乱扔的,情节较轻罚款100--200元,情节严重的由动物防疫部门依据相互法律条款处理。
10.严禁滥砍盗伐,私开乱垦,乱挖土,严禁损害庄稼,严格执行禁牧政策。如发生此现象,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1.严禁凶酒闹事,赌博、酒后驾车等不当行为,轻者村内曝光,造成不了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2.自觉抵制流言蜚语,不传谣不造谣,不当的话不讲,不利的话不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3.严禁破坏、损毁任何公共设施,自觉维护公共空间;人人都有维护村内道路的义务。
14.严禁加入任何邪教,不信、不参与迷信活动。如有参与的轻者说服教育,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5.村民之间和睦相处,不打架动殴、搬弄是非。
16.不制造家庭内部及邻里乡亲矛盾,有了矛盾主动退让。
17.安全意识警钟长鸣,要特别注意防火防盗,安全用电及人身安全。
18.严格用水、用电管理。不准私自安装水电设施,严禁偷水偷电。如有违反者,轻者教育曝光,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9.从简操办红、白喜事,不搞铺张浪费。
20.对违反社会公德,不遵守《村规民约》的,由村委会按《村规民约》相关条款执行相应处罚,触犯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土城子村民委员会
2018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