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保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对象能够方便、快捷的在自助服务室自助办理业务,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分中心工作人员和进入自助服务室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对象。
三、自助服务室的设施设备由交易保障股负责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完好,网络通畅。
四、自助服务室的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只能用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业务,任何时间不得用于网上购物、玩游戏、上传下载非法数据、播放与业务无关的音视频节目。
五、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对象使用自助服务室的设施设备时,未经允许不得安装、卸载电脑的程序和软件,拆卸、损毁设施设备。
六、自助服务室的设施设备为公用设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对象使用时,应当做好信息数据自我保护、保密工作,造成信息泄露责任自负。
七、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使用自助服务室协助开展评标评审业务,自开标结束起至评标结束止,应当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无故离开。不得泄露通过评标系统知晓的评标评审相关信息。
八、自助服务室严禁吸烟、喧哗,进入人员应当保持环境卫生,不得随意乱扔垃圾。
九、自助服务室不得使用电加热器等大功率电器,造成线路毁损、火灾等情况的,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十、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