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六个“不得有”的行为》

发布日期:2023-03-10 浏览次数:113

 

 

一、不依法依规对交易活动进行业务指导、监督与管理;

二、对本行业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存在失管失察;

三、对本行业违纪违法交易行为未及时进行调查处理或未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四、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上谋取利益;

五、泄露依法依规应保密的交易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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