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奈曼旗分中心工作服务承诺制度 》

发布日期:2023-03-09 浏览次数:99

 

奈曼旗分中心全体人员实行服务承诺制。

一、恪尽职守、勤政为民。要忠于职守、钻研业务、诚实可信、遵守纪律、勤政廉政、接受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首问必办,提高效率。建立首问责任制,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事项只要符合政策要求,条件具备,资料齐全,实行首问必办,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服务,有问必答,保证质量,提高效率。

三、政务公开,限时办结。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清单、工作流程、一次性告知单和相关资料实行网上公开,方便查询、下载。服务事项只要资料齐全,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在规定的工作时限内办理完毕。

四、严格执行政策法规,规范服务行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公开公正地为民服务。坚决杜绝服务中的“庸、懒、散” 、“奢、私、贪”、“蛮、横、硬”等不正之风和对服务对象“吃、拿、卡、要、占”的现象。

五、强化责任,有错必纠。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正确履行公开承诺、岗位职责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六、违反上述承诺,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七、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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