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奈曼旗俊东石业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张俭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 3 月 13 日 |
处罚事由: |
2023年2月24日,奈曼旗应急管理局根据通辽市应急管理局通知要求组成专家组对奈曼旗俊东石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现场上部边坡挖掘机浮石处理中,下部台阶两人钻孔作业,上下台阶作业安全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应立即停止作业;(2)围栏内边坡有较大裂痕,应及时处理;(3)北部历史形成较高边坡,边坡上一处斜面有两大块浮石,应采取措施清理。 |
违反的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
处罚结果: |
处人民币 一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缴纳情况: |
已缴纳 |
处罚机关: |
奈曼旗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