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内蒙古奈曼旗昂乃型砂厂的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3-03-01 浏览次数:173

时间

执法单位

检查对象

单位地址

检查内容

执法依据

监督检查情况

整改结果

备注

2023225

奈曼旗

应急管理局

内蒙古奈曼旗昂乃型砂厂

奈曼旗大沁他拉镇

1. 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类;

2. 采场工作帮和高陡边帮不稳定区段异常情况处理。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 第二款

一.检查情况:

1、边坡增设安全警示标识,定期检查边坡状态,采砂作业时应与边坡保持安全离。

2、提升斗爬梯扶手开焊,应及时处理。

3、烘干滚筒电机线路老化,对所有电路进行检修;配电柜积尘严重,及时清理;

配电柜下部设绝缘胶垫。

4、筛砂车间外部维修爬梯应增设护笼。

5、部分绝缘工器具已过期,应定期进行检测。

二.作出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1.边坡已按要求增设了安全警示标识;2.已对提升斗爬梯扶手进行了焊接;3.对烘干筒电机线路进行了重新敷设,并进行了固定;配电柜下部按要求增设了绝缘胶垫;4.筛砂车间外部维修爬梯按要求增设了护笼;5.绝缘拉杆、电容型验电器、绝缘靴、绝缘手套经通辽市科联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检测均达到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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