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山镇敖包后村平房姜云宏:
你提交的用地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核,提出如下意见:
经青龙山镇人民政府和敖包后村组织相关人员实地踏查,青龙山镇敖包后村平房姜云宏牛舍位于敖包后村,占地面面积0.38亩,依据《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文件要求,经审核,地类为农村宅基地,该项目符合建设要求,同意青龙山镇敖包后村平房姜云宏牛舍在此地块建设。
附:青龙山镇敖包后村平房姜云宏牛舍录点成图
青龙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