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驻镇单位、企业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落实自治区、通辽市、旗级安全生产会议各项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当前,镇内各行业领域企业进入复工复产阶段。为切实抓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增强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筑牢良好开局,现就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节后复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春节后,各类企业逐步恢复生产经营活动,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由于节后人员普遍存在松懈情绪,安全生产意识弱化,注意力不集中,容易发生意外。一些设施、设备停产后重新启动,容易出现机械故障。新职工安全培训不到位或未经培训就上岗作业,极易发生生产事故。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全镇各类企业要切实落实节后从业人员的岗前安全培训,通过教育提醒、警示,使职工迅速恢复工作状态,全面掌握岗位必需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扎实做好节后复工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属地和行业监管职责,在持续推进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的同时,也要统筹安排好春季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督导相关行业领域企业单位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主体责任,确保复工复产“安全第一课”教育培训质量。
(一)认真上好节后安全开工教育培训第一课。督导节后开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上好安全开工第一课。结合企业薄弱环节和安全风险点深刻剖析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夯实企业各级、各岗位、各环节安全生产责任,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生产一线、落实到具体操作人员。
(二)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规定。要重点加强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内容,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要结合企业自身生产特点,用生产安全警示案例教育员工从中吸取教训,掌握隐患排查和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技能,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防范意识。
(三)突出抓好新员工的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所有新上岗、
调岗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重点围绕安全生产知识、岗位操作规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施工现场紧急避险逃生与急救常识、事故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做好教育培训记录,健全档案,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全面强化高危岗位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对高危行业员工,特别是现场作业人员,要组织进行一次岗位操作基础知识、安全操作基本要求以及复工装置安全要点等方面知识的安全教育,做到人人过关。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检查本单位特种作业岗位以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并登记造册,确保本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 100%。
三、切实加强节后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督检查
一要加强安排部署。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属地和行业安全监管的原则,负责监督、指导、检查本辖区、本行业监管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等开展节后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各属地、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召开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要强化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要督促指导企业将岗前安全培训工作作为近期安全生产的重点和基础来抓。在抓好宣传、发动、组织的同时,要强化对所辖企业、行业领域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的监督指导,督促企业做到招收一个培训一个,招收一批培训一批,确保新职工安全培训率达到 100%。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三要严格执法检查。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落实全镇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行动方案,针对节后企业复产复工特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全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和安全培训教育专项执法检查。对未按要求组织辖区内、行业领域内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单位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和提级上报处理等措施。对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相应的责任。
请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深入督导,加强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留存、工作信息报送等工作。并于 3月 1 日前将节后复工复产培训教育相关影像资料及相关软件材料上报至镇平安建设办公室。
青龙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