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辽宁海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3月10日
处罚事由:
辽宁海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内蒙古(奈曼)经安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施工过程中存在施工场地缺少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安全警示标识的情况。
违反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
处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整)罚款 的行政处罚。
处罚机关:
奈曼旗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