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用地进入“标准地”时代

发布日期:2023-02-09 浏览次数:97

1月31日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坚持稳中快进稳中优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内蒙古将在全区各类开发区内推行“区域评估+标准地”模式,确保2023年底前“标准地”在新增工业用地出让中占比达到30%,在“十四五”实现新增工业用地全部“标准地”出让。

当前,内蒙古正全力招商引资,工业用地短缺、企业拿地周期长导致好项目流失等问题随之凸显。作为对原有土地出让模式的颠覆性改革,“标准地”建设在内蒙古提上日程。

“标准地”的概念是在完成区域评估的基础上,设定建设项目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控制性指标履约承诺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通俗来说,工业项目“标准地”就是土地出让时把每块建设用地的投资、建设、税收、能耗、环境等标准给予明确。企业拿地前,就已经知道该地块的使用要求和标准。企业拿地后,高效办理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证等,真正变“拿地可开工”为“拿地即开工”。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副厅长王涛介绍,2022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正式启动全区各类开发区内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按照改革要求,全区十二个盟市已经全部出台“标准地”出让实施细则,2022年共出让“标准地”29宗,面积2301.86亩,出让成交价款1.3亿元。

2023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又出台了《关于落实工业用地供应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细则》,推动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及弹性年期出让,政策内容与“标准地”改革相衔接,多元化的供地模式可进一步为工业项目落地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同时,内蒙古将区域评估工作与“标准地”改革相结合,由政府主导完成区域相关评估工作,代替以往企业自行出资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相关评估报告,大大减轻了企业资金压力。

据了解,自然资源、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7个部门联合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节能审查等10项评估事项。2022年5月30日,内蒙古圆满完成了全部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工作任务,664项区域评估成果实现了免费共享使用。为方便企业和群众使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增设了“全区区域评估成果”专题,可通过“区域查看”和“事项查看”两种方式查询。同时,区域评估成果汇聚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相关审批部门可共享使用。已有1500多个项目使用区域评估成果5790多次,累计为企业节约成本1.31亿元。

王涛表示,“区域评估+标准地”模式,不是简单的“1+1”,区域评估成果的深度运用,可以有效解决工业项目建设评价事项繁杂、审批周期冗长的问题,为企业减轻前期工作成本;而“标准地”通过设置控制性指标并签订投资建设合同,则有利于推动地方政府转变供地方式、提升产出效益、强化供后监管。两项改革工作的有机结合在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土地要素保障能力上实现了“1+1>2”的化学效果,有效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为内蒙古实施“亩产论英雄”提供了重要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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