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兴祺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继承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02 浏览次数:91
关于李兴祺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继承公告

初步审定,经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3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联系方式:0475-4221004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奈曼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权利人

不动产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李兴祺

土地及房屋

奈曼旗大镇双合村

150525100204JC00707F00010001

房屋:68.44㎡

土地400㎡

 

住宅

 

信息来源:暂无来源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