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职能信息
一、领导班子及分工
王化成:党组书记、局长,负责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工作;联系旗市场检验检测中心。
孙长青: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登记注册和行政审批股、信用监管股、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反垄断局)、网络市场交易和广告监管股、综合协调与应急管理股;协助局长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刘晓华: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法股、执法监督局、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化妆品监管股、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股、消费环境建设股(投诉举报中心)、食品生产监管股、食品经营监管股、旗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张学靖: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教育和党建办公室(非公经济党建办)、新闻宣传和信息化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财务股、计量标准化和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管股、质量发展和安全监管股,协助局长负责疫情防控工作。
二、主要职能
奈曼旗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奈曼旗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安排部署的具体工作。
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通辽市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奈曼旗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全旗市场监督管理地方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旗、食品药品安全和标准化等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办理各类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授权范围内外商投资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旗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依法组织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据上级市场监管部门委托,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及价格垄断等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奈曼旗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推进品牌发展战略。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按权限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和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监督管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工作。统一编制并组织实施全旗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负责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指导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建立健全部门各负其责、地方政府负总责的协调联动机制。组织拟订食品药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开展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奈曼旗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食盐、酒类和特殊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全旗食品生产、经营(流通、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备案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法定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许可、备案等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职责组织和监督实施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法定标准、分类管理制度。依职权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行政许可。负责组织实施全旗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报告、评价和处置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落实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协助开展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组织开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及其他标准化相关工作,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商品条码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普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负责管理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按照规定权限承担相关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等工作。
(十七)负责全旗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奈曼旗知识产权战略,起草有关知识产权地方性管理规定、政策措施等规范性文件,推进知识产权强旗建设。
(十八)拟订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重大知识产权转化项目,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负责商标专利执法、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依法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等工作。
(十九)指导开展个私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和全旗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
(二十)负责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等工作。
(二十一)负责做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二十二)完成奈曼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475-4220615
传 真:0475-4220615
电子邮箱:nmqscjgj@163.com
邮政编码:028300
办公地址:通辽市奈曼旗大沁他拉镇诺恩吉雅大街3792号
负 责 人:王化成
联 系 人:李明超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
股室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承担文电、应急、会务、档案、机要保密、督查督办、政务公开、综合治理、来信来访、公务接待、后勤保障、车辆管理、安全保卫、物品采购和罚没物资的管理处置等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市场监管局3楼304室
联系电话:0475-4220615
联 系 人:李明超
电子邮箱:nmqscjgj@163.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综合协调与应急管理股
股室职责: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报订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等工作。组织开展质量安全、市场秩序、服务发展等重点任务考核工作。拟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旗市场监督管理方面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承担组织指导统计工作,统一汇总上报统计数据和有关报表。组织拟订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监督实施, 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协调督办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奈曼旗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市场监管局3楼302室
联系电话:0475-4222882
联 系 人:孟凡悦
电子邮箱:nmqscjgj@163.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法规股
股室职责:负责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的研究解读。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审查和清理工作,牵头做好权责清单的清理和调整工作。负责组织落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实施执法监督,承担行政处罚案件决定前的审核、复核和听证工作。承担有关行政许可的听证工作。落实依法治国有关要求,承担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普法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承担本系统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做好与司法部门的行刑街接工作。负责与法律顾问的协调联系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市场监管局4楼406室
联系电话:0475-4212859转8406
联 系 人:庄美玲
电子邮箱:nmqscjgj@163.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新闻宣传和信息化股
股室职责:拟订全旗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拟订实施相关科技发展规划,提出奈曼旗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承担相关科研攻关、合作交流、成果应用等工作。负责全旗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和指导实施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信息网络的管理与维护。负责全系统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市场监管局3楼310室
联系电话:0475-4221795
联 系 人:侯秀华
电子邮箱:nmqscjgj@163.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执法稽查局
股室职责:对本部门所属机构、派出机构和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及其相关行为进行的检查、审核、评议、纠正等活动。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依法履行市场监督管理执法职责情况;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情况;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实施情况;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制度落实情况;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其他需要监督的内容。
办公地点:奈曼旗市场监督局2楼205室
联系电话:0475-4212859转8205
联 系 人:王福学
电子邮箱:nmqscjgj@163.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登记注册和行政审批股。
股室职责: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办理有关许可和备案。负责推进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负责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公示工作。提供涉企信息查询服务。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协助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市场监督局3楼301室
联系电话:0475-4224550
联 系 人:张佳颖
电子邮箱:nmqscjgj@163.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信用监管股
股室职责: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承担本地区涉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及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等工作。组织并推行全旗产品质量诚信制度建设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市场监管局5楼505
联系电话:0475-4212859转8505
联 系 人:孙庆利
电子邮箱:nmqscjgj@163.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消费环境建设股(投诉举报中心)。
股室职责:组织指导对有关服务领城经营行为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和12315网络体系建设,受理、督办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指导消费环境建设和消费环境评价工作。统筹协调消费者权益行政保护工作。指导奈曼旗消费者协会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市场监管局4楼404
联系电话:0475-4210315
联 系 人:白海明
电子邮箱:nmqscjgj@163.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反垄断局)
股室职责:拟定和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管理及指导全旗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依据上级委托组织实施反垄断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市场监管局5楼504
联系电话:0475-4210118
联 系 人:龚巴根那
电子邮箱:nmqscjgj@163.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网络市场交易和广告监管股
股室职责:拟订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全旗网络市场秩序和其它各类市场秩序行为的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合同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监管政策和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对广告发布部门进行广告发布登记备案,对公益广告进行登记备案,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规范广告活动,依法查处各类违法广告行为。
办公地点:奈曼旗市场监管局5楼504
联系电话:0475-4210118
联 系 人:龚巴根那
电子邮箱:nmqscjgj@163.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质量发展和安全监管股
股室职责:拟订推进质量强旗战略和质量提升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规划。完善并组织实施质量激励制度措施,推进品牌建设。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监管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和质量状况分析.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拟订奈曼旗重点监督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性、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市场监管局4楼408室
联系电话:0475-4212859转8408
联 系 人:武一楠
电子邮箱:nmqscjgj@163.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二)食品生产监管股
股室职责:分析掌握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办公地点:奈曼旗市场监管局3楼311室
联系电话:0475-4212859转8311
联 系 人:王伟
电子邮箱:nmqscjgj@163.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三)食品经营监管股
股室职责:分析掌握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畜产品和餐饮服务环节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协调、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领域安全形势,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食盐、酒类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市场监管局3楼311室
联系电话:0475-4212859转8311
联 系 人:王伟
电子邮箱:nmqscjgj@163.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四)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
股室职责:依职权组织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范。负责对药品零售环节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管理蒙中药材专业市场。组织实施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质量安全监管。配合实施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等质量管理规范。协助对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使用监督管理。依职权对医疗用毒性药品、庥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进行监管。负责全旗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和指导全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质量管理规范及管理办法的实施工作。协助做好药品和医疗器械许可相关工作及备案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市场监管局2楼210室
联系电话:0475-4212859转8210
联 系 人:孟宪君
电子邮箱:nmqscjgj@163.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五)化妆品安全监管股
股室职责:依职权组织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范。负责对流通经营使用环节化妆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办公地点:奈曼旗市场监管局2楼207室
联系电话:0475-4212859转8207
联 系 人:耿亚波
电子邮箱:nmqscjgj@163.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六)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股
股室职责:负责本辖区内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报告和监测资料的收集、核实、评价、反馈、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并配合做好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有关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市场监管局4楼403室
联系电话:0475-4212859转8403
联 系 人:柳絮霞
电子邮箱:nmqscjgj@163.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股室职责:负责全旗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权限协助调查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
办公地点:奈曼旗市场监管局5楼503室
联系电话:0475-4212777
联 系 人:马琳
电子邮箱:nmqscjgj@163.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八)计量标准化和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监管股
股室职责: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承担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潮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团体标准,协助开展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发布、监管等工作.协调指导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负责商品条码及标识的监督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开展全旗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自愿性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承担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统筹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组织协调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
办公地点:奈曼旗市场监管局4楼407室
联系电话:0475-4212859转8311
联 系 人:赵键宸
电子邮箱:nmqscjgj@163.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九)知识产权发展保护股
股室职责:拟订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等)战略规划、激励奖励、创造运用等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知识产权的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承担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和地理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规范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使用行为,依法处理全旗知识产权纠纷和假冒行为。负责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等工作。推进知识产权强旗建设,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运用及标准化体系建设。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执法协作机制建设。
办公地点:奈曼旗市场监管局4楼405室
联系电话:0475-4212859转8405
联 系 人:胥继华
电子邮箱:nmqscjgj@163.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十)财务股
股室职责: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非税收入、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及装备管理工作。承担各类资金的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全旗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及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市场监管局3楼305室
联系电话:0475-4221881
联 系 人:王振龙
电子邮箱:nmqscjgj@163.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十一)人事教育股
股室职责:承担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及相关缴费基数核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定级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相关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市场监管局3楼310室
联系电话:0475-4211799
联 系 人:侯秀华
电子邮箱:nmqscjgj@163.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十二) 党建办公室(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办公室):
股室职责:担系统党委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群团、纪检、团建等工作;承担机关精神文明、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研究指导全旗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党建工作;总结宣传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党建工作经验,培育、选树先进典型,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指导全旗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市场监管局4楼410室
联系电话:0475-4211799
联 系 人:咸晓慧
电子邮箱:nmqscjgj@163.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下设二级单位
奈曼旗市场检验检测中心
(一)领导班子及分工:
涂彦华:主任,负责奈曼旗市场检验检测中心全面工作。
刘占生: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分管综合检验室、综合业务室。
蒋建波: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分管党建、办公室、计量检定检验室、产品质量检验室、特种设备检验站。
(二)职能职责
1: 承担建立、保存、维护、使用经国家政府计量行政部 门批准建立的计量标准和本地区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2: 承担量值传递,开展强制检定、其他检定、校准、测 试及产品质量检验工作;
3: 承担食品(含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相关产 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和相关产品的检验检测、风险监测、委托检验、技术指导、咨询服务等工作;
4: 承担建材、农资、化工等相关产品的检验检测工作;
5: 承担为社会提供计量检定、质量检验、仲裁检定、标准化等技术公益服务,面向社会提供民生计量检定检测公益服务;
6:承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
7: 按取得资质开展市场方面相关业务及其他委托性业务;
8: 完成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475-4210119
传 真:0475-4220615
电子邮箱:nmqscjyjczx@163.com
邮政编码:028300
办公地址:奈曼旗卫生大楼7-10楼
负责人:涂彦华
联系人:张微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奈曼旗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一)领导班子及分工:
孙凤君:大队长,负责奈曼旗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面工作。
(二)职能职责:
1:承担奈曼旗行政区域内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2: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广告违法行为。
3:依法组织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组织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
4:负责食品生产、经营(流通、餐饮服务)和酒类、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依法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
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和检查,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粮食、盐业市场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和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 违法行为以及重要工业产品的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等行政执法职责。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9:负责监督管理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标准化监督管理工作,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0:负责检验检测机构及其检验检测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按照规定权限承担相关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管理等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1:负责重大活动、旅游赛事、体育赛事、节日庆典等活动期间市场监管领域的安全保障工作。
12:负责市场监管领域突发事件应急调查处置工作。
13:负责指导各市场监管所行政执法工作。
14:完成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5:承担与职能赋予权力相对应的责任。
16:其他事项。与旗市场监管局机关职能股室有关职责分工:旗市场监管局机关职能股室不再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其在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或行政处罚案件线索要及时通报或转交旗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理。旗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主动接受旗市场监管局有关职能股室的指导和监督,不断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三)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475-4220077
传 真:0475-4220615
电子邮箱:nmqscjgj@163.com
邮政编码:028300
办公地址:奈曼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楼
负责人:孙凤君
联系人:李明超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