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争优年行动调度会

发布日期:2023-03-07 浏览次数:90

为深入贯彻落实《通辽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争优年行动方案》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优化营商环境争优年取得实效,3月3日上午,奈曼旗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争优年行动调度会。旗委常委、旗人民政府常务副旗长朱子波主持会议,旗直有关部门、驻奈中区市直相关单位、各苏木乡镇(场、街道)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对《奈曼旗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争优年行动方案》(简称《行动方案》)、《奈曼旗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争优年重点任务清单》(简称《争优年任务清单》)进行了解读,《行动方案》从政务服务环境、要素保障环境、法治监管环境、创新创业环境四个方面,结合22项营商环境指标,制定了涉及31个部门单位的291项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争优年任务清单》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工作推进思路形成了337项工作任务,并对任务的细化、量化做了具体要求。

旗委常委、旗人民政府常务副旗长朱子波强调:一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感。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营商环境的重要性,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工程”,摆在最突出的位置。充分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是关系发展全局的战略工程、赢得区域比拼的实力工程、厚植发展土壤的引领工程、锻造干部作风的基础工程。二要立足新起点,寻求新突破,全力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再提升。按照优化营商环境争优年要求,持续发力,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优质供给的要素保障环境、公平普惠的法治监管环境、更具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三要压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争优年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发挥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牵头作用;两办督查室要积极配合营商办,对优化营商环境争优年行动方案的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检查;营商办要通过三单一函(提醒单、催办单、督办单、移交函)月调度牵头部门工作任务进度,同时也要持续深化营商环境宣传,在全旗上下营造全社会“关注营商环境、维护营商环境、建设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信息来源:奈曼旗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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