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林业和草原局机构职能信息

发布日期:2023-02-23 浏览次数:115

 

 

一、领导班子及分工

张璐:局长、党组书记、林长制办公室主任,负责主持林业和草原局全面工作,以及旗林长制办公室工作。

联系电话:13514756075

李文涛:副局长、党组成员、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分管计财股、办公室、资源林政股,负责财务、机关日常办公、人事、林政审批、统计、招商引资、依法治旗等相关工作。联系森林公安局,包联新镇国有机械林场、奈林国有治沙林场。

联系电话:13948950573

许丽丽:副局长、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分管草原管理股、草原工作站,负责草原建设管理、退耕还草、退牧还草、草原鼠害防控、民兵、共青团、妇联工作、科尔沁草原山水林田湖草沙涉及草原方面的保护和修复工作。包联八仙筒国有林场、大沁他拉苗圃。

联系电话:13722150333

李松林:副局长、党组成员、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分管防火办、安全生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站、禁牧办、负责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生产、森林病虫害防治、禁牧和乡村振兴工作;包联青龙山国有林场、沙日浩来国有机械林场。

联系电话:13947512409

沈志新:林长制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分管林长制办公室、林业生产股、林业工作站、林业产业办、欧投办、负责林长制办公室日常业务、林业生产、林业工程规划设计和经济林建设工作,退耕还林、林业产业、种苗生产技术推广和指导等工作,科尔沁草原山水林田湖草沙涉及林业方面的保护和修复工作。联系生态文明促进会,包联兴隆沼生态建设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3947512409

张英新:林长制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分管林长制办公室、国有林场(中心、圃)、自然保护地和种苗管理股、资源站、负责林长制办公室日常业务、国有林场(中心、圃)建设与管理工作、自然保护地管理、林木种苗管理和生产经营许可、野生动植物保护、林地资源更新、公益林管理等工作。包联自然公园管护中心、孟家段湿地公园管护中心。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3947527952

刘忠军:机关党支部书记、党组成员、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分管党建办、扫黑除恶办公室、关工委,负责党建、党内法规执行、精神文明、意识形态、工会、体协、科协、足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扫黑除恶等工作。包联桥河国有母树林场、大柳树国有治沙林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3947539119

解春祥:关工委主任、一级主任科员、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具体协助副局长李文涛抓好林政工作,协助林长制办公室副主任张英新抓好资源工作,协助机关党支部书记刘忠军抓好关工委工作,完成党组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13500659439

张力:体协主席、一级主任科员、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具体协助副局长李文涛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协助副局长李松林抓好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生产工作,协助机关党支部书记刘忠军抓好体协、党建和信访维稳等工作,完成党组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15750561000

朱振民:科协主席、高级工程师、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具体协助林长制办公室副主任沈志新抓好相关分管工作,协助党支部书记刘忠军抓好科协工作,完成党组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13947563646

张晓杰:工会主席、副科级干部、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具体协助副局长许丽丽抓好草原建设管理、民兵、共青团、妇联工作,协助机关党支部书记刘忠军抓好工会工作,完成党组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15848505577

周春玉:林业产业办主任、副科级干部、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具体协助林长制办公室副主任沈志新抓好林业产业工作,协助林长制办公室副主任张英新抓好种苗行政执法和许可工作,完成党组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13847533101

二、主要职能

奈曼旗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通辽市委、奈曼旗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管理。拟订全旗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建设修复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

(二)组织指导全旗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和造林种草绿化工作。组织实施全旗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建设修复工程,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经营,指导全民义务植树种草、乡村绿化。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旗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管理。编制并执行奈曼旗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全旗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开展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管理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五)负责全旗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六)负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编制全旗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执行上级对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上报,组织全旗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指导全旗国有林场苗圃建设和发展。组织开展林木种子和草种种质资源普查,负责良种选育推广,指导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指导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植物新品种保护。

(八)执行上级相关林草产业标准。组织、指导奈曼旗林草产品质量监督。

(九)组织指导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奈曼旗应急管理局,以奈曼旗应急指挥机构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指导全旗森林、草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奈曼旗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指导全旗林业、草原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推进全旗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旗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全旗农村牧区林业和草原发展及维护林业、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措施,指导农村牧区林地、草原承包经营工作。组织指导退耕退牧还林还草工作。

(十二)提出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林业和草原资金的使用。监督全旗林业和草原国有资产,按规定组织申报生态建设项目,参与全旗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和投资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的拟订,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编制全旗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年度生产计划。

(十三)指导并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科技、宣传教育和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四)完成奈曼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维护生态安全。配合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

三、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475-4212278       

传真:0475-4212278

电子邮箱:nmqlcj.126.com

邮政编码:028300

办公地址:奈曼旗大沁他拉镇北郊街林业和草原局

负责人:张路

联系人:李刚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

股室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宣传、保密、档案、督查、法制、信访、信息、老干部、政务公开、森林草原防火等工作;承担机关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林业和草原局二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5-4212278

联系人:李刚

电子邮箱:nmqlcj@126.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计财股

股室职责:负责部门预决算、统计、机关财务核算管理。负责全旗林业和草原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工作;参与组织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负责林业系统的年度统计报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督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林业和草原局二楼计财股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5-4212278

联系人:陈静怡

电子邮箱:nmqlcj@126.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源林政股

股室职责:负责全旗森林资源林政管理工作,编制林地保护和利用规划、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年度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名木古树、自然保护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负责全旗集体、个体林木采伐作业设计的审核、批复、采伐指标的分配、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和林木凭证采伐、运输工作;检查、督促采伐迹地更新造林管理工作;落实有关林业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承办执法监督检查、法制宣传、各类涉林行政许可和相关组件审核上报、行政复议等工作。指导基层林业工作站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林业和草原局三楼资源林政股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5-4212278

联系人:于丽华

电子邮箱:nmlzgl@126.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林业生产股

股室职责:根据国家林业发展计划,研究提出奈曼旗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探索符合本地区的林业生态建设治理模式,贯彻执行造林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上级林业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负责指导人工造林、封山(沙)育林、飞播造林和退耕还林等防治风沙危害和水土流失的工作;负责林业生产文件的起草和材料的编制以及林业科技发展规划及人才的科技培训等具体实施工作;组织实施和管理林业生态建设工程项目,负责林业典型及模范人物的发掘宣传工作。负责林业生产进度的统计、检查验收、报表工作。指导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林业和草原局一楼林业生产股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5-4212278

联系人:宋健

电子邮箱:nmqlcj.126.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草原管理股

股室职责:编制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与合理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草原生态保护工作,组织实施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草畜平衡工作,指导草原休牧、轮牧工作,组织开展基本草原划定和保护工作。负责指导草原生态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生态保护工程。组织开展草原资源动态监测。拟订草原生态保护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及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草原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处置破坏草原重大案件。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草原功能区划定工作。管理草原旅游相关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林业和草原局三楼草原管理股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5-4212278

联系人:林雪原

电子邮箱:nmqlcj.126.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国有林场(圃)自然保护地和种苗管理股

股室职责:负责全旗国有林场(圃)生产经营管理和林业相关改革发展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国有林场项目的审核、申报、实施、管理及检查验收工作;负责森林公园、沙漠公园、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地的管理、申报和实施各类生态保护工作;统计上报林业产业年鉴;上报落实林业产业化项目;负责林业产业龙头企业监测;管理森林旅游相关工作。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负责林木种子、草种监督检验工作。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指导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林业和草原局二楼国有林场(圃)自然保护地和种苗管理股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5-4212278

联系人:张英新

电子邮箱:nmqzyz@136.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果树办公室

股室职责:编制果树产业发展规划,引进和试验示范推广果树良种,培训果树技术人员,指导果树标准示范园建设,推广果树栽培管理实用性技术。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奈曼旗林业和草原局二楼果树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5-4212278

联系人:周春玉

电子邮箱:nmqzyz@136.com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下设二级单位
奈曼旗草原工作站

一、领导班子及分工:

姓名:梁念来站长),负责草原工作站全面工作。

姓名:宝忠华副站长,协助站长工作。

二、职能职责

第一条  根据通辽市委编委批准的《奈曼旗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我旗《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整合奈曼旗草原工作站奈曼旗草原监理所重新组建奈曼旗草原工作站,为旗林业和草原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级。

第三条 奈曼旗草原工作站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通辽市委、旗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编制草原生态修复与合理利用技术推广规划

(二)承担草原生态修复、退化、沙化、盐渍化草原治理等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和灾害防治工作

(四)协助开展草原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相关工作

(五)组织开展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等新技术引进、示范与推广工作;开展相关技术培训、咨询服务、数据统计等工作

(六)协助开展草原政策性保险等工作

(七)完成旗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475-4212724

电子邮箱:nmcyz_2006@126.com

邮政编码:028300

办公地址:奈曼旗大沁他拉镇北郊街林业和草原局三楼草原工作站办公室

负责人:梁念来

联系人:陈塔娜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奈曼旗林业工作站

一、领导班子及分工:

姓名:王华站长),负责林业工作站全面工作。

姓名:李刚(副站长),协助站长工作及负责林业生产。

姓名:闫海明副站长,协助站长工作及负责财务、森林病虫害防治

二、职能职责

第一条 根据通辽市委编委批准的《奈曼旗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我旗《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整合奈曼旗林业工作站(奈曼旗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站)、奈曼旗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奈曼旗林木种苗管理站,重新组建奈曼旗林业工作站,加挂奈曼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站牌子,为旗林业和草原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级。

第三条  奈曼旗林业工作站(奈曼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站)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通辽市委、旗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编制各类的林业生产作业设计,按照各项林业规划及年度计划,开展资源调查、数据统计、森林防火等工作。广泛传播林业知识和科学技术,总结推广林业生产先进经验,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工作。

(二)协助开展森林政策性保险相关工作。

(三)在全旗范围内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除治;承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宣传教育、技术推广、技术培训相关工作。

(四)编制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等工作,并提出防治方案。

(五)承担林草种子种质资源普查及保护开发利用工作,植物新品种保护、良种培育等应用技术推广工作。

(六)承担林草种子普法宣传、技术培训、信息数据统计等工作。

(七)完成旗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4212278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028300

办公地址:奈曼旗大沁他拉镇北郊街林业和草原局一楼林业工作站办公室

负责人:王华

联系人: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奈曼旗桥河国有母树林场

一、领导班子及分工:

姓名:刘玉军(场长),负责林场全面工作以及党建工作。

姓名:郑秀玲(副场长),协助场长工作,分管财务、妇联、办公室及开展生态文化教育和科普宣传等工作。

姓名:时宝柱(副场长),协助场长工作,分管林场生产、防火、公益林管护、工会以及编制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等工作。

二、职能职责

第一条  根据通辽市委编委批准的《奈曼旗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我旗《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奈曼旗桥河国有母树林经营林场更名为奈曼旗桥河国有母树林场,为旗林业和草原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级。

第三条  奈曼旗桥河国有母树林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通辽市委、旗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

(二)负责编制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开展森林资源管护和生态修复工作。

(四)组织开展森林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五)开展生态文化、教育和科普宣传工作。

(六)完成旗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475-4213180      

电子邮箱:qhmulc@163.com

邮政编码:028300

办公地址:奈曼旗大沁他拉镇青山路南段

负责人:刘玉军

传真:

联系人:郑秀玲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奈曼旗大柳树国有治沙林场

一、领导班子及分工:

林会全党支部书记,场长,负责主持奈曼旗大柳树国有治沙林场全面工作组织实施和培育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组织编制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开展森林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开展生态文化、教育和科普宣传工作,侧重主持人事、财务、车辆工作。

李宝成副场长,协助场长工作分管林政资源工作 、财务工作、公益林、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工作、工会及职工增收致富。

王子中:主持生产工作,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信访维稳及森林病虫害防控工作。

二、职能职责

第一条 根据通辽市委编委批准的《奈曼旗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我旗《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奈曼旗大柳树国有治沙林场为林业和草原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级

第三条  奈曼旗大柳树国有治沙林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通辽市委、旗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保护培育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

二)负责编制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开展森林资源管护和生态修复工作。

四)组织开展森林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五)开展生态文化、教育和科普宣传工作。

六)完成旗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475-4668200       

传真:0475-4668200 

电子邮箱:511304338@qq.com

邮政编码:028300

办公地址:奈曼旗大沁他拉镇东10公里

负责人:林会全

联系人:陈伊迪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奈曼旗兴隆沼生态建设发展中心

一、领导班子及分工:

姓名:刘国华主任),负责全面工作。

姓名:索明伟副主任,分管林政、安全防火、办公室、党建

姓名:于立臣副主任,分管生产、林业技术

二、职能职责

第一条 根据通辽市委编委批准的《奈曼旗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我旗《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整合奈曼旗兴隆沼国有机械林场、奈曼旗兴隆沼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建奈曼旗兴隆沼生态建设发展中心,加挂奈曼旗兴隆沼国有机械林场牌子,为旗林业和草原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

第三条  奈曼旗兴隆沼生态建设发展中心(奈曼旗兴隆沼国有机械林场)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通辽市委、旗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

(二)负责兴隆沼规划建设区域的规划,并协调、指导各建设单位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

(三)负责编制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开展森林资源管护和生态修复工作。

(五)组织开展森林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六)开展生态文化、教育和科普宣传工作。

(七)完成旗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15847513999       

传真:0475-4582200

电子邮箱:994125430@qq.com

邮政编码:028322

办公地址:奈曼旗兴隆沼林场

负责人:刘国华

联系人:于立臣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奈曼旗八仙筒国有林场

一、领导班子及分工:

王连胜场长,负责林场全面工作;

李爱国副场长,负责林场日常运转,承担党建、财务、人事、信访维稳、宣传、三务公开、保密、办公楼、安全管理、档案、机构编制、工资田管理、职工家属区网格化管理、111线国道以南片区重点工作管理

 磊:副场长,负责林场农牧业生产、林业生产及技术、生态资源管理及建设修复,承担营林生产、育苗、护林防火、防汛、禁牧、安全生产、项目招标、森防、统计、共青妇工作,111线国道以北片区重点工作管理。

二、职能职责

1. 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

2.负责编制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并组织实施;

3.开展森林资源管护和生态修复工作;

4.组织开展森林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5. 开展生态文化、教育和科普宣传工作;

6.完成旗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13634756565       

传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028321

办公地址:奈曼旗八仙筒镇

负责人:王连胜

联系人:李爱国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奈曼旗沙日浩来国有机械林场

一、领导班子及分工

李玉峰场长、党支部书记,负责沙日浩来林场全面工作;

刘玉峰党支部副书记、工会主席,协助负责党建工作;分管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

赵跃:副场长,协助负责后勤、职工生产生活工作;分管林业科技推广、经济林产业工作。

卜显光:副场长,协助负责森林防火、社会治安工作。

二、职能职责

第一条 根据通辽市委编委批准的《奈曼旗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我旗《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奈曼旗沙日浩来国有机械林场为旗林业和草原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级。

第三条  奈曼旗沙日浩来国有机械林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通辽市委、旗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保护培育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

二)负责编制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开展森林资源管护和生态修复工作。

四)组织开展森林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五)开展生态文化、教育和科普宣传工作。

六)完成旗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475-4442300       

传真:0475-4442300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028300

办公地址:奈曼旗沙日浩来国有机械林场

负责人:李玉峰

联系人:付存有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奈曼旗青龙山国有林场

一、领导班子及分工

于占波:场长,负责林场全面工作;联系13947581119

刘国华:副场长,协助场长工作;分管技术室、办公室工作

孙宏博:副场长,分管资源管护室、生态建设室工作

二、主要职能

(二)职能职责

第一条 根据通辽市委编委批准的《奈曼旗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我旗《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奈曼旗青龙山国有林场为奈曼旗林业和草原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

第三条  奈曼旗青龙山国有林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通辽市委、旗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

二)负责编制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开展森林资源管护和生态修复工作。

四)组织开展森林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五)开展生态文化、教育和科普宣传工作。

六)完成旗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475-4473270

传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028300

办公地址:奈曼旗青龙山镇

负责人:于占波

联系人:张海龙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奈曼旗新镇国有机械林场

一、领导班子及分工:

张铁雷支部书记、场长、林长制办公室林长,负责林场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以及林长制办公室工作

高志华支部成员、副场长、林长制办公室副林长协助支部书记、场长工作;分管财务、营林生产、林政、林业工程项目、森林保险及职工涉农补贴、政工、国有林场资产管理,以及林长制办公室工作

魏学新支部成员、副场长、林长制办公室副林长,协助支部书记、场长工作;分管森林防火、禁垦禁牧、森林病虫害防治,党建、后勤、安全生产、职工学习、机关制度执行、信访维稳、职工家属区管理及职工生产生活等民生问题,意识形态工作以及林长制办公室工作

二、职能职责

第一条 根据通辽市委编委批准的《奈曼旗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我旗《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奈曼旗新镇国有机械林场为旗林业和草原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

第三条  奈曼旗新镇国有机械林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通辽市委、旗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保护培育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

二)负责编制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开展森林资源管护和生态修复工作。

四)组织开展森林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五)开展生态文化、教育和科普宣传工作。

六)完成旗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475-4666270       

传真:0475-4666270

电子邮箱:1165141025@qq.com

邮政编码:028300

办公地址:奈曼旗黄花塔拉三道古街职工新村

负责人:张铁雷

联系人:杨洋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奈曼旗奈林国有治沙林场

领导班子及分工:

姓名:赵忠义,林场场长,负责林场全面工作。

姓名:陶云海,林场副场长,协助场长工作,分管林政、财务、后勤 

二、职能职责

第一条 根据通辽市委编委批准的《奈曼旗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我旗《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奈曼旗八仙筒国有经营林场更名为奈曼旗八仙筒国有林场,为旗林业和草原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

第三条  奈曼旗八仙筒国有林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通辽市委、旗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和生物多样性。

(二)负责编制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开展森林资源管护和生态修复工作。

(四)组织开展森林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五)开展生态文化、教育和科普宣传工作。

(六)完成旗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4754312288

传真:无

电子邮箱:无

邮政编码:028300

办公地址:无

负责人:赵忠义

联系人:陶云海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大沁他拉苗圃

一、领导班子及分工:

    许丽丽:林草局副局长,代理大沁他拉国有苗圃主任,负责苗圃的全面工作。

二、职能职责

第一条 根据通辽市委编委批准的《奈曼旗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我旗《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奈曼旗大沁他拉苗圃为旗林业和草原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股级。

第三条 奈曼旗大沁他拉苗圃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通辽市委、旗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开展苗木新品种引进培育。

(二)提供苗木生产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

(三)完成旗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475-4222716       

传真:无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028300

办公地址:奈曼旗大沁他拉镇奈曼大街西段

负责人:

联系人:代英磊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信息来源:奈曼旗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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