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何特日格乐同志为 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07-22 浏览次数:79

关于确定何特日格乐同志为

发展对象的公示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将何特日格乐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何特日格乐,男,蒙古族,大学本科科文化,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奈曼旗人,1991年8月15日出生,现任富民社区工作人员。该同志于2017年11月18日提出入党申请,2018年7月20日确定该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2019年7月确定为发展对象入党介绍人白秀兰、轩德辉。 

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经支部委员会2019年7月22日讨论同意,2019年7月22日被列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为2019年7月22日至7月26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富民社区解放街党支部

         2019年7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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