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肖俊梅非公证继承的公告
初步审定,经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2月1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联系方式:0475-4221004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奈曼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权利人 |
不动产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肖俊梅 |
土地及房屋 |
奈曼旗大沁他拉镇气象局北 |
150525100003GB00007F00010001 |
房屋:110.70㎡ 土地:26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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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
被继承人:闫志峰 继承人:肖俊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