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哈斯其木格非公证继承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03 浏览次数:97
关于哈斯其木格非公证继承的公告

初步审定,经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02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联系方式:0475-4221004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奈曼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权利人

不动产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证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哈斯其木格

土地及房屋

奈曼旗八仙筒镇富园小区4号楼02032号

房权证奈房权字第12-253号、奈国有(2012)第152326002-322-402032

房屋:124.99

土地25㎡

 

住宅

被继承人:李国强

继承人:哈斯其木格

信息来源:暂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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