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2月0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联系方式:0475-4221004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奈曼旗大镇青龙山路东、辽河大街北5G产业园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刘宝金 土地及房屋 奈曼旗苇莲苏乡新庙村 150525205204JC00228F00010001 房屋:85土地:600
逯风祥 土地及房屋 奈曼旗苇莲苏乡新庙村 150525205204JC00232F00010001 房屋:48 土地:600
包金山 土地及房屋 奈曼旗苇莲苏乡新庙村 150525205204JC00231F00010001 房屋:80 土地:600
王振国 土地及房屋 奈曼旗苇莲苏乡新庙村 150525205204JC00227F00010001 房屋:40 土地:600
张建国 土地及房屋 奈曼旗苇莲苏乡新庙村 150525205204JC00234F00010001 房屋:80土地: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