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民政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2-12-30 浏览次数:165

2022年,全旗民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旗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的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攻坚克难,主动作为,积极推进民政各项工作取得高质量发展。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升

截止目前,全旗共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9918户34011人,累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4999.38万元。完成1696户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扎实开展人户分离低保家庭申请审批,全旗目前在享人户分离低保户共计370户700人。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12081名建档立卡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其中2022年新纳入2012人),占建档立卡户总数的38.02%。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信访反映问题及时核实处理,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坚持“逢救必核”工作理念,全面加强与房产、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动,着力解决本级实时信息共享部门偏少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能力。

及时足额发放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补贴和照料护理补贴2185.58万元,价格补贴15.99万元,受助困难群众1954人;完成148户150人城乡特困供养对象的申请审批工作;通过“救急难”共受理审批临时救助3879人,发放救助资金711.45万元;同时,下拨苏木乡镇(场、街道)1520万元临时救助资金及备用金用于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改善。扎实做好全旗各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督查检查,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创新活动载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社会福利事业蓬勃发展,弱势群体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扎实做好“三民”“精减退职”人员救助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全面落实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政策,健全完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全年发放各类补贴津贴及助学金1211.75万元,惠及群众6618人。同时,深入推进养老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积极组织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等级评定和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完成270户困难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并对养老诈骗和养老服务机构无照经营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全旗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健全完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设,扎实做好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精细排查、精确认定、精准保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保障范围。积极携手通辽市未成年人发展指导中心开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并依托“我们的节日”、“情暖六一关爱折翼天使”等活动载体,走访慰问困境儿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积极做好在建项目推进及新项目申报工作。今年以来,奈曼旗第二敬老院建设项目投入运行,完成奈曼旗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和东明镇代筒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前期手续申报,八仙筒镇黎明村、治安镇三号村村级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项目也圆满完成。

社会事务工作稳步推进,为民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切实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全年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561.13万元受助困难群众14.3万余人次积极开展“福康”“助康”工程,配合自治区康复辅助器具中心完成17人假肢取型、5人假肢安装以及36套残疾人辅助器具发放工作。全面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应享未享人员比对及数据核查工作,严格审核审批程序,以“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实现救助申请人与救助部门、申请诉求和办理结果的高效对接。切实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截止目前共救助12人。

扎实开展“三沿七区”范围内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截止目前通过迁移平整、改造复绿等方式整治违建墓地1056座。全旗今年火化遗体2297具,火化率100%,积极联合相关部门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旗殡葬用品市场进行3次清理整顿,制止土葬违法行为30余起,从源头上杜绝土葬现象的发生。全面推行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财政买单政策,对选择树葬、鲜花葬、草坪葬、海葬、湖葬、河葬等文明、环保、低碳方式处理骨灰或不保留骨灰等群众,给予一次性补助资金1000元,2022年我旗已有文明节俭生态安葬22例,发放生态葬奖励补助金2.2万元。不断加强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切实提升服务能力。以“惠民、生态、绿色、文明”殡葬为主题,通过殡葬服务站、手机短信、电子屏幕、发放宣传单、挂条幅、张贴标语等方式加强殡葬改革宣传,树立文明祭扫新风尚。期间共印发宣传单2万余份,悬挂条幅200余条、张贴制式标语800条,解答人民群众咨询600余次。

统筹疫情防控及婚姻登记两手抓,截止目前,共办理结婚登记2151对,受理离婚登记申请1390对,正式办理离婚手续556对,补发婚姻登记证729对,查阅和出具婚姻档案458份,整理和完善档案3436份,免费发放婚姻宣传册2000本。完成了奈曼旗自建国以来10万余份婚姻登记档案数据的补录完善和电子化档案扫描工作。加强婚俗宣传,倡导和谐婚姻,开展婚姻登记颁证仪式,为400对新人进行了免费颁证,受理婚姻咨询辅导1258人次,挽救修复婚姻320对。

区划地名全年共调处边界纠纷案件18宗,实地踏勘认界20次,及时化解矛盾,妥善解决纠纷,促进了边界地区的和谐稳定;按照通辽市与赤峰市第七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要求,联合赤峰市敖汉旗、翁牛特旗完成奈敖线、奈翁线第七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共检查界线185.31公里,对全线25颗界桩进行维护,并与毗邻旗县签订了创建平安边界协议书,进一步巩固了盟市勘界成果,加强了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水平。圆满完成国家地名信息库中涉及我旗的1298条地名信息数据质量建设及地图印制工作。奈曼旗地名志编写工作也已完成,并报出版社审核。完成区划管理平台和门牌号管理软件研发制作,平台已录入全旗各级行政界线信息32条,界桩79颗。

)基层治理工作不断夯实,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向纵深推进

着力深化村社组织换届后的基层治理,健全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嘎查村、社区廉洁文化建设,切实提升基层治理管理水平。积极开展“民族政策进社区”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座谈学习、知识讲座等方式,营造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民族团结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了民族团结进步发展。完成全旗373个图书阅览室、文化书屋有害出版物的清理整治工作,共清理有害出版物2632本。健全完善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对社区工作者岗位设置、任职条件、需求数量作出具体要求,强化社工主题宣传,提高社会工作的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依托已挂牌的16个苏木乡镇社工站,深入开展“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聚焦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治理、社会事务等领域,推动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截止目前,全旗共有社会组织139个,其中社会团体4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94个。已完成43家社会团体、8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扎实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积极联合旗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对全旗31家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100%全覆盖展开抽查检查,未发现存在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现象。全力规范收养登记工作,成立收养评估领导小组,对收养工作全面开展评估。截止目前,民政窗口共办理收养登记6件,其中弃婴2名,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2名,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2名。

)民政综合能力建设水平不断提升,高质量发展步伐更加坚定

深入学习贯彻全区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召开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部署会,进一步提升民政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水平。全面加强民政系统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扎实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集中治理行动,健全完善各类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扎实有序开展各项集中治理工作。以“喜迎二十大 永远跟党走 奋进新征程”为主题,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开展“庆七一”主题党日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党性观念,筑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围绕居民实际困难,深入共驻共建社区开展“六联六建”及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双报到双服务”活动,助力文明城市创建。紧密围绕机关工作实际、上级党组织要求以及党员干部自身需求,制定周密详尽的学习计划,对学习进度、内容等作出明确规划,推动党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建立学习强国APP学习机制,每周通报学习强国积分排名情况,民政局党支部学习积分一直位于旗直系统党委(党组)前列。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平台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主体责任,并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开展廉政宣传教育,确保廉政文化建设取得实效。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结合民政主责主业将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列入学习计划,深入学习《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并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参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推动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正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不足:一是社会组织、社区治理、养老服务、殡葬管理等方面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或理顺;二是养老服务领域社会化、市场化程度不高,外部活力有待于进一步激发;三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养老机构有效供给、养老护理人才严重不足,养老服务资源缺乏;四是重点工作任务完成质量不高,部分干部职工本领恐慌、工作作风不硬,站位不高、眼界不宽、观念落后。这些困难和不足,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尽快加以改进和提高。

2023年工作安排

(一)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织密兜牢基本民生保障网。履行好基本民生保障职责,是民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使命。在保持近年来困难群众保障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的基础上,2023年要重点抓好件事。一要保障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按时发放。民政各项救助资金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能否按时足额发放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能否得到有效保障。自治区人民政府、通辽市人民政府已将此项工作列为对旗县政府年度目标考核指标,要强化为民服务意识,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各项资金及时发放到位。二要全面推进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现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稳定持续,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全力保障好农村牧区低收入边缘人口基本生活。进一步健全完善事权下放监管制度,着力加强对全旗各苏木乡镇(场)低保对象的备案管理。严格落实“五年过渡期”和“四个不摘”要求,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依托苏木乡镇社工站、村级组织和社会救助协理员,在防致贫返贫方面对重点对象进行分类帮扶。三要进一步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申请审批工作。以提升特困人员供养率为目标,积极开展特困供养入户调查及宣传工作,着力解决特困人员遇到的实际困难,切实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在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办理时限、先行救助档案规范、大额救助审批等工作,为全面织密扎牢兜底保障网夯实基础。

(二)聚焦完善社会福利保障体系,扎实做好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全力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持续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不断改善基础设施,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床位补贴申报、养老机构备案管理、等级评定等工作。坚持抓好“一老一小”等特殊困难群体关爱保护服务工作,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宣传力度和困境儿童帮扶工作,注重引进社会力量为困境儿童提供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推进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主动发现机制,落实各项目申报工作。

(三)聚焦人民群众关切和期待,努力提升社会事务工作水平。社会事务工作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向关,要持续加强服务供给,尽快补齐工作短板,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向往。一是全面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精准落实“福康”“助康”工程,进一步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业务。二是着力提升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对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的政策宣传和部门协同联动,不断提升寻亲、落户安置等工作的服务水平和效率。全力做好托养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安全、服务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强化街面日常巡查,确保流浪乞讨人员无长时间滞留。三是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继续开展好婚姻家庭辅导,传播健康婚姻知识,弘扬家庭美德,维护平等、文明、和谐的婚姻关系。四是进一步规范区划地名管理,积极排查全旗各级边界地区安全隐患,着力解决各类边界纠纷案件。大力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工作,开展城区门牌号信息采集录入和街路指示标识更新挂设完善国家地名信息库,更好的服务于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加大对殡葬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以杜绝土葬为重点,扎实推进殡葬惠民工作,倡导广大人民群众文明丧葬、移风易俗,树立良好的社会主义丧葬观。

(四)聚焦夯实社区治理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社区治理效能加强基层廉政文化建设。以村规民约为抓手,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将廉洁文化和绿色环保理念写进村规民约,使村规民约成为基层群众共同制订、共同遵守的自治性行为规范扎实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重点抓好村委会办公活动用房建设和基层减负等工作,引导村委会关注民生,服务居民,贴近群众需求开展各类活动,努力提高自治能力。大力推进基层民主。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方面,继续加强探索,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进一步明确村干部职责、村民权利和义务,完善村务公开、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制度,切实落实好村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高质量推进苏木乡镇社工站建设。把推进苏木乡镇社工站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积极整合资源,协调推进,同时指导挂牌的乡镇有计划、有步骤的逐步开展社会工作服务,不断拓展丰富服务内容。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积极组织筹备社会工作人员培训,提高社会工作专业化水平,推动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及社会公益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日常化管理,规范收养登记工作,做好收养评估。

)聚焦夯实民政事业基础,注重统筹安全与发展。我们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疫情防控的危机感,持续抓好民政领域特别是养老、殡葬等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压实“四方”责任,严格落实“四早”和“五有三加强”等各项工作要求,从严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坚决巩固好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同时,也要统筹做好全旗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及日常工作管理,通过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等活动,运用集中宣讲、新媒体平台、发放宣传单、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联合多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有效作出整改,不断筑牢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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