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三务”公开指导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26 浏览次数:93

关于修订“三务”公开指导目录的通知

 

各嘎查村:

为进一步规范“三务”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时限、公开形式,推进我镇“三务”公开工作提档升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奈曼旗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分场、社区)“三务”公开指导目录》,结合我镇实际,对全镇“三务”公开指导目录进行修订。各嘎查村要充分认识修订公开指导目录对新时代推进三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修订目录要求,及时更新本村公开目录、公开内容,切实做好各项公开工作,推进全镇党务、村务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一、公开内容

   (一)党务公开内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两个维护”情况;

2、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情况;

3、党建年度工作计划及上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4、阶段性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

5、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内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教育培训、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开展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情况;

6、党组织基本情况,班子成员工作分工、主要职责,党组织星级评定、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星级管理,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内表彰、保障党员权利、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等情况;

7、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度等情况;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防止和纠正“四风”、支部党员受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况;

9、联系服务党员和群众,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化解矛盾纠纷,关爱困难党员、帮扶贫困群众等情况;

10、党建引领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和网格员职责分工情况;

11、远程教育设备管理使用情况;

12、其他需公开事项。

(二)村务公开内容

1、年度工作目标及进展情况;

2、集体议定事项及落实情况;

3、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及分工情况;

4、村干部民主评议、考核情况;

5、集体经济项目、公益福利事业建设、经营情况;

6、为群众提供服务的项目情况;

7、宅基地审批情况;

8、救灾救济款物发放、使用情况;

9、低保户、贫困户、危房改造户等待遇落实情况;

10、国家惠农惠牧政策补贴落实情况;

11、离任村干部享受补助情况;

12、换届人选推荐情况;

13、其他需公开事项。

(三)财务公开内容

1、财务收支情况;

2、集体“三资”管理情况;

3、债权债务情况;

4、地征用补偿的分配使用情况;

5、乡村振兴等项目资金及其使用情况;

6、党组织活动经费、村级组织工作经费等使用情况;

7、误工补贴情况;

8、“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

9、其他民生类资金使用情况;

10、嘎查村干部离任审计情况;

11、其他需公开事项。

二、公开程序

(一)审核审批。苏木乡镇场街道党政负责人、嘎查村两委班子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对“三务”公开内容进行审核把关,需要报请上一级党委、政府审批的事项,应当按照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二)实施公开。对经审核批准的实施内容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归档管理。坚持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公开的信息资料应进行立卷归档,规范保存,做到平台信息、计算机储存、资料存档等内容一致,以便查阅。

三、公开时限

要按照公开内容,确定公开时限,一般分为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常规性工作固定公开,阶段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即时公开。各嘎查村在每月10日前将上个月工作公开。

(一)固定公开。固定公开的内容为组织设置、班子分工、任期内工作目标,各类年度目标、指标、计划等情况,此类内容稳定性较强,一般为一年一公开,对于内容有调整的应当动态公开。

(二)定期公开。定期公开的内容为已经确定实施的重大项目、资金使用、各种惠农惠牧资金分配、财务报表、政(村)务完成情况,此类内容一般为一季度一公开,对于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开一次。

(三)即时公开。即时公开的内容为一些临时作出的重大决策或其他需要即时公开的事务,鉴于此类内容的及时性,要求做到即时公开。对重大决策要在结果作出后7日内公开。重大决策规定特别是事关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并再次公开。

四、公开形式

按照简便、多样、实用原则,坚持形式服从内容、注重公开实效,充分发挥各类平台载体的传播作用,把传统公开方式与现代科技手段结合起来,适应不同主体需求,通过以下四种方式进行公开,也可结合实际增加公开形式。

(一)会议公开。采取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以及嘎查村村民代表大会等会议进行公开。

(二)设置公开栏。设立固定的便于群众观看的党务、政务、村(居)务公开栏进行公开。

(三)网络公开。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大数据平台、微信便民服务群等载体进行公开。

(四)其他形式公开。通过发放办事服务指南、便民手册、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公布监督热线电话、设置群众意见箱等有效形式,予以公开。

                            

 中共新镇委员会

                              新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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