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沁他拉街道党工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
为落实好街道党工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根据有关章程、准则、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
(一)组织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与其它中心、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一是落实重点任务。年初,认真开展廉政建设形势任务分析,组织班子成员研究提出分管领域风险大、防范任务重的若干项具体任务,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式进行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严格执行工作报告制度,加强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完成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二是强化“一岗双责”。班子成员根据责任分工,明确目标要求、具体举措,落实分管领域“一岗双责”责任。年内,至少听取一次班子成员责任落实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三是支持纪检工作。支持三转,突出主业,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工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工作上。要经常听取纪工委工作情况汇报,领导和支持纪工委开展纪检监督和正风肃纪工作。
(二)源头防治腐败责任。注重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建设,强化权力监督和制约,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一是加强廉政教育。把廉政教育列入党员干部教育内容,经常性组织开展入心入脑的廉政教育和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活动。组织党政班子成员每年开展廉政专题学习,主要领导带头讲廉政党课。二是规范权力运行。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健全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三重一大”决策规则,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推进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推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三)维护群众利益责任。坚持不懈地抓好党的作风建设,着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一是密切联系群众。健全群众意见建议收集、分析、办理和反馈机制,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完善落实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工作制度,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二是纠正突出问题。深化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与民争利、吃拿卡要、办事不公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三是深化作风建设。全面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区、市及旗委有关作风建设的规定,反对铺张浪费。严肃开展正风肃纪督查,持之以恒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
(四)廉情掌握报告责任。把廉情掌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及时报告本单位主体责任、专项任务的落实情况以及廉情问题。一是报告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每年向旗委、旗纪委报告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的落实情况。二是报告专项任务。对旗委、旗纪委交办的专项任务的落实工作,按要求及时报告有关工作落实情况。三是报告廉情问题。全面掌握本街道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发现并向旗委、旗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
二、街道党工委书记的责任
(一)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一是按照上级党工委和纪工委要求,及时传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二是定期主持召开街道党委会等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一是及时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央和市委、旗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决策。二是通过听汇报、约谈等方式,督促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联系部门和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通过集体谈话或个人谈话等形式,了解掌握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的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和教育。四是对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不良风气和倾向,通过主持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及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五是对班子成员中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提醒和批评;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及时向旗委和旗纪委报告。
(三)严把环节干部选拔任用关。 严格街道机关环节干部、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选任程序,在动议、确定考察对象、讨论决定等关键环节,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相结合。
(四)加强对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领导。一是及时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汇报,加强统筹协调,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二是及时排除办案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保证执纪执法机关正确行使权力。
(五)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一是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头讲政治、带头抓学习、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带头依法办事。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如实报告个人和家庭重大事项,注重家风建设,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教育,自觉净化“生活圈”“工作圈”和“社交圈”,带头廉洁自律。
三、街道党工委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
(一)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一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考核、同检查,抓好分管联系的部门和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定期召开分管联系的部门和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分析问题,安排部署工作。三是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要求,进一步将牵头责任细化、量化到责任部门和社区,并督促抓好落实。四是组织分管联系的部门和社区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部署和决策要求,抓好工作落实。五是坚持到分管联系社区上党课,每年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二)加强对分管联系的部门和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一是定期与分管联系的部门和社区班子成员谈话,对一些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对问题严重的及时向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报告。二是通过实地调研、听取汇报、参加座谈会等方式,对分管联系的部门和社区负责同志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向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汇报。三是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对分管联系的部门和社区案件的查处工作。
(三)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一是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如实报告个人和家庭重大事项,注重家风建设,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教育,自觉净化“生活圈”、“工作圈”和“社交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