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星社区2018年度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的公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党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东星社区2018年度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资金使用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日期2018年10月18日——2018年10月2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广大党员群众及时向东星社区进行反映。联系电话:6369607(社区电话)。
附件:《东星社区2018年度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资金使用方案》
中共奈曼旗大沁他拉街道东星社区委员会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