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住建局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筑市场、安全生产监管下一步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2-12-30 浏览次数:213

1、按照2022年12月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召开的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视频会议精神,对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岁末年初住建领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内建质〔2022200号)《通辽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通安委会字〔202213号)《通辽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通辽市年终岁尾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通安委会字〔202214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岁末年初我旗住建领域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着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对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要求,完善企业内部管理体系建设,切实加强企业管理。进一步规范发包、承包、分包行为,杜绝肢解发包、违法分包、分包单位管理缺失等现象。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管理,按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及时续保保函,签订工程款与工资款分账管理协议、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代发协议,确保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银行代发等有关制度落实到位。

3、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全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和企业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依法依规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强化安全投入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

4、督导检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排查治理台账,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要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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