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日浩来镇网格化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2-01-12 浏览次数:72

网格化管理制度:

一、在网格化管理中建立信息台帐系统,实现网格数字化管理。

二、信息台帐系统坚持以“一个网格一本台帐、一项工作一组数据”为原则,使网格内各类数据信息科学、直观。

三、信息台帐系统实行电子版本与纸质版本相结合,电子版本作为数据更新库;纸质版本便于深入网格排查时随手携带。

四、信息台帐系统实行分类管理,以工作性质区分为基层党组织、经济、社会事务、人口计生、劳动保障等工作。

五、信息台帐系统实行条块结合式的双向管理。在镇级网格,网格化管理中心负责乡台帐的管理,在嘎查村级网格,支部书记负责村台帐的管理。

六、信息台帐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各级网格责任人应当做好信息台帐系统的管理,坚持做到有变化时即时充实更改,无变化时定期调整维护,使信息台帐系统随着工作的进展而变化。

网格化管理问题处置反馈制度

一、各级网格排查收集的信息与问题,必须本着“务实、快速、高效”的原则给予处置。

二、在处置责任上,涉及到本嘎查村组村民之间、本村组与其他村组民之间的事务,原则上由该嘎查村(组)网格责任人牵头处理。

三、在处置时效上,属嘎查村级网格职责范国内的,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属镇级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如特殊情况短期内难以解决,应当及时注明原因。

四、在处置协调上,如问题超出镇级网格职责范围,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报送市相关职能部门,并及时将处置进展情况给予反馈。

五、在处置反馈上,所有问题处置办理结果应当向群众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网格化管理考核奖惩制度

一、镇网格化管理中心负责考核工作,实行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二、在网格化管理中发现工作不到位及出现重大失误者,将根据责任划分,追究个人责任,且取消年度参评各级各项先进荣誉的资格。

三、在信息排查上,不能切实履行职责掌握网格内动态情况者,给予通报批评;因未能及时掌握信息而给镇造成影响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

四、在平台管理上,对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准确,特别是数据虚假者,给予通报批评;给镇造成影响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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