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进一步健全旗—乡—村三级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患者管理的部门协作,推进精神卫生工作高质量发展,按照旗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各级精神卫生防治办公室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大树营子村/社区精神卫生防治办公室,其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如下:
一、组织机构
办公室主任:张晓娟(大树营子村/社区计生主任)
副主任:王洪新,张景国(大树营子村/社区乡村医生)
成 员:耿永军(网格员)
颜庆国(精防人员)
孙永辉(民警)
王玉林(民政干事)
韩常生(残疾人专职委员)
丛日新,李振东,程玉新,刘金香,袁丽华,王清华,曲才,孙印峰,薛占前,魏建新(家属)
罗江(志愿者)
办公室设在大树营子村/社区卫生室。
二、主要职责
1.负责开展日常筛查和登记、交换患者信息,全面了解
辖区内在册患者和家庭基本情况,解决患者管理、治疗、康复、生活中的难题。重点关注辖区内不接受嘎查村(社区)管理的患者,避免肇事肇祸事件发生。
2.负责本辖区内确诊患者的建档、录入、定期随访等工作。
3. 在上级精防机构的指导下开展辖区患者的应急处置,协助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 组织开展辖区精神卫生健康教育、政策宣传活动。
大树营子村/社区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