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沙日浩来镇山洪灾害 防御预案

发布日期:2022-03-23 浏览次数:87

一、基本情况

(一)地理位置

奈曼旗沙日浩来镇位于奈曼旗中南部,地处东经120°38′55″—120°55′29″,北纬42°24′00″—42°36′48″之间,东与新镇接壤,南与青龙山镇和土城子乡相接,西与义隆永镇和赤峰市敖汉旗毗邻,北与黄花塔拉苏木相连。镇政府所在地位于东沙日浩来嘎查,距奈曼旗政府所在地大沁他拉镇30公里,距通辽市185公里、赤峰市200公里、阜新市120公里、赤通高速、盘奈高速交汇入口15公里,大阜线、大和线横贯其中,镇域半径200公里内有赤峰和通辽两座机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沙日浩来镇属于温带大陆性干旱季风气候区,四季明显,春秋凉爽风沙大,夏季炎热雨水相对集中,冬季寒冷,年平均降水量在300—345毫米之间。

(二)水系分布

沙日浩来镇属于旱作农业区,地下水缺乏,地表水丰富,有沟有岔就有水,牤牛河和达尔沁河两大河流穿境而过,有小水库、塘坝共24座。

(三)行政区域

镇区面积1.5平方公里,全镇辖14个嘎查村,56个自然屯,1个国有林场,总户数4924户,人口16219人,其中农业人口16154人,少数民族人口6194人。沙日浩来镇属于浅山丘陵区,山区多,地形变化大,水源涵养性差,易产生水土流失,特别是遇到强降雨,极易产生泥石流。总土地面积57.3万亩,其中耕地面积24万亩(水浇地面积2万亩),林地面积20.14万亩,草场面积9.07万亩。

二、组织指挥体系

沙日浩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为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山洪灾害防御机构由沙日浩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并由镇主管领导任政委、指挥长。沙日浩来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详见附件3。

三、转移安置

(一)转移安置原则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先低洼处后较高处人员的原则,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二)转移安置路线

按照各嘎查村事先拟定好的转移路线和转移地点,必须经常检查转移线路是否发生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确定新的转移路线,一旦发生险情,由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组长与政府包村干部共同组织群众按转移线路转移到指定的安全地点。

四、抢险救灾

(一)抢险救灾准备

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确定抢险救灾方案。主要包括人员组织、物资调拨、抢险救灾装备及车辆调配和救护等。 积极配合旗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做好装备、资金、物资等抢险救灾准备。

(二) 抢险救灾

参照防汛预案、补充山洪灾害特有、需要强调的内容、如指挥部下设的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组和应急抢险队应协调工作、形成合力。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

五、保障措施

(一)汛前检查

汛前对所辖区域的重要水利工程,河道险工险段滑坡危险点及通汛、监测、预报、预警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统计危险区内常住人口,登记造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有险必查,有险必纠,有险必报。

(二)宣传教育及演练

1、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墙报、标语等形式、宣传山洪灾害防御常识、增强群众主动防灾避灾意识。

2、在交通要道口及隐患处设立警示牌。

3、组织对嘎查村责任人、预警人员、抢险队员进行培训,掌握山洪灾害防御基本技能。

4、嘎查村要组织群众进行演练、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地点。

六、纪律

为及时、有效地实施预案、各部门要做到: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确保灾民转移安置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失职渎职、脱岗离岗,不听指挥的,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三)水、雨情报告要及时,有险要速报,会商要及时指挥要果断。

(四)暴雨天气,镇政府主要领导及包村干部未经批准,不得离岗外出。

(六)加强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宿制度、确保通讯畅通。

 

信息来源:沙日浩来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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