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各行业领域关停企业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23 浏览次数:177

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各行业领域关停企业安全隐患

排查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刻吸取近期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全旗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安委会批准,从即日起对全旗所有关闭、停产停业、待转产的企业单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排查整治范围及时间

本次排查整治范围为全旗所有关闭、停产停业、待转产的企业单位。自2019年9月23日开始至10月30日结束。

二、排查整治原则

此次排查整治行动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突出“细、实、严”,排查细之又细、整治实之又实、监管严之又严,深度查、彻底治、全面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拉网式、全覆盖、无死角,切实做到责任压实到位、排查整改到位、督查督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通过排查整治行动,彻底消除全旗关闭、停产停业、待转产企业的安全隐患。

    三、排查整治安排

(一)全面自查阶段(9月23日-9月30日)。各地、各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情况摸底、全面排查和问题整改工作。一是要摸清所管辖区、行业内所有关闭、停产停业、待转产企业底数,健全完善台账资料,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于9月30日前将本辖区、本行业内关闭、停产停业、待转产企业名单报至旗安委办(附件1);二是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列出问题清单,做好自查、自改、自验工作,并在整治期间每周四12点前将阶段总结及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统计台账(附件2)台账上报至旗安委办(电子版报送至nmqyjgljzhg@163.com,纸质版报送至住建局办公楼510室)。

(二)旗级督导检查阶段(10月1日至10月20日)。排查整治行动期间,旗安委会将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地、各部门排查整治情况全面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各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三)总结上报。请各地、各部门于10月23日前,将排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由主要领导签字并盖章后报送至旗安委办。

  四、排查整治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根据所管辖地区及行业,确定上报关闭、停产停业、待转产企业名单,杜绝漏报、迟报、瞒报,明确分工,细化措施,压实责任,按照通知要求逐条落实,力戒走形式、走过场,高质量完成关停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问题解决,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要立行立改,消除隐患;对短期不能整治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推进,同时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对问题较多、风险隐患突出、整改措施不到位和环境违法的,要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依规查处,该处罚的要处罚到位,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建立有利于排查整改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在排查整治中的作用,能力不足的地方要聘请专家指导,帮助现场排查、问题整改;建立企业安全隐患问题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构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附件:1.奈曼旗关闭、停产停业、待转产企业名单

      2.奈曼旗关闭、停产停业、待转产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统计台账

 

 

                         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23日                    

 

附件1奈曼旗关闭、停产停业、待转产企业名单.xlsx

附件2奈曼旗关闭、停产停业、待转产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统计台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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