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17日
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全旗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以及通辽市委、市政府和旗委、旗政府工作要求,以“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为工作主线,突出重点,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持续推进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从严执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五项常态化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万无一失,以保安全护稳定的实际成效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组织领导
旗安委会决定成立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旗安委会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为各旗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指导、监督各地区及相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协调、督促各地区及相关部门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和监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旗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郭颖佳担任,办公室设在旗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股,联系人:赵佳伟,联系电话:4226575(兼传真)。
三、重点任务和主要工作措施
(一)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和专项执法检查。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聚焦重点领域、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巩固扩大全旗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果,在隐患排查整治和专项执法检查上再部署、再落实。各地区、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针对国庆和重大活动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实施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和专项执法检查。
非煤矿山方面:扎实开展外包工程、淘汰落后设备工艺专项整治和建设项目安全专项检查,严厉查处发外单位“以包代管”、未将承包单位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转嫁安全生产责任,严厉查处承包单位以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等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严厉查处使用淘汰落后设备、工艺等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安全设施设计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未通过竣工验收擅自投入生产。(旗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危险化学品领域: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环节安全监管,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评估。督促企业加强动火、检维修等特殊作业管理和承包商管理。落实油气管道人口密集型高后果区安全措施。(旗应急管理局、工信局、发改委、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烟花爆竹领域:继续深化批发企业“六严禁”、零售单位“三严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对“下店上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和存在安全距离不符合等问题的零售点严格实施“两关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旗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冶金等工贸行业:继续开展好金属冶炼企业煤气安全专项治理,督促企业抓好隐患的整改;进一步巩固涉粉尘爆炸企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成效。督促企业加强高温熔融金属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作业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管理。(旗应急管理局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消防安全方面:持续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商场市场、文物古建筑、“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及学校周边经营性场所、医院、养老院、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等场所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及电器火灾等隐患排查整治。(旗消防救援大队、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卫健委、住建局、文旅局、应急管理局、工信局、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工负责)
道路交通领域:加强客运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等重点车辆安全监管,加大路面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超载、超速、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客运行为。(旗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教育局分工负责)
城镇燃气方面:推进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燃气管网改造提升,深入开展燃气管网安全隐患和瓶装燃气排查整治,严格落实燃气管网保护措施,加大燃气管线违章占压治理力度,加强燃气用户安全宣传教育。(旗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建筑施工领域: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两年行动,重点整治高处坠落、施工坍塌、起重机械事故、物体打击、中毒和窒息、火灾等隐患和问题,加强建筑施工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旗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发改委、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奈曼旗供电分公司、奈曼火车站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工负责)
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方面:强化车站、大型城市商业综合体、商贸流通和服务企业、旅游景点、医院、学校、养老院、文体娱乐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的安全风险防范,严格执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审批制度,落实防踩踏措施。(旗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商务局、卫健委、教育局、民政局、文旅局、旗消防救援大队,奈曼火车站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工负责)
其他重点行业领域根据各自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专项执法检查,严防各生产安全类事故发生。
(二)强化城市安全运行管理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安全风险意识,强化风险辨识、防控,防止城市安全运行“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的问题发生。要结合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做好区域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联防联控,切实有效管控城市运行安全风险;加强对油、气、水、电等城市生命线和基础设施的巡查、管护,并做好应急预案,确保安全稳定运行。
(三)落实重点时段安全管控措施。突出抓好重大危险源监控,逐一明确责任,及时排查消除隐患,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等企业、项目,坚决依法停产整改。要督促停产的企业制定专项措施,落实专人负责,做好重大危险源监控和设备检修维护工作,严防私自违法生产引发事故。凡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继续生产的企业,相关负责人、重要岗位操作人员必须在岗,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避免高危行业企业进行试车、复产复工和大范围的检修作业,一般不安排大量新工人上岗、大量人员进入企业危险场所,避免企业安排从业人员连班、加班,造成疲劳。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作业票审批、风险分析和管控措施,避免不必要的危化品罐区作业或交叉作业,确需进行检维修、一级以上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要由带班领导现场确认并提级审批。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切实承担起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政治责任。要结合前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本地区、本部门当前开展的工作,全面抓好各项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和部门,将进行通报并严肃问责。
(二)强化从严执法,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较真碰硬,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该罚就罚,该关就关,该停就停,该依法追责的依法追责。对发生事故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三)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全力营造人人关心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应急准备,确保处置到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各类救援队伍快速反应能力,发生险情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应对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影响。全市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待命,确保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五)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报送信息。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的作用,对于存在突出问题的地区或行业领域,采取建议函、督办函、提示单等形式进行督促,并及时向本级党委、政府报告。请各地、各部门分别于2019年9月26日前将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10月8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旗安委办,以便及时向通辽市安委会及旗委、旗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