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旗开展有限空间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大沁他拉街道办事处,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19年9月13日,霍林郭勒市众兴排水运行维护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较大中毒窒息事故,死亡3人,教训十分惨痛,为切实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现将《全旗开展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单位实际,迅速组织贯彻落实。
奈曼旗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18日
全旗开展有限空间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有限空间作业是安全事故的多发领域,且容易发生较大以上事故。2019年9月13日12时40分左右,霍林郭勒市自来水公司下属霍林郭勒市众兴排水运行维护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死亡3人的较大中毒窒息事故,损失十分惨重,教训十分深刻!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切实增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杜绝类似事故,确保全旗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向好,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通辽市霍林郭勒市众兴排水运行维护有限公司“9·13”较大中毒窒息事故教训 切实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内安委办明电〔2019〕7号)》及通辽市安委办印发的《全市开展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旗安委办决定立即开展一次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旗统一组织,部门分工负责,各类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行业为主体,必须做到“四个全覆盖”,即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行业全覆盖、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主要负责人全覆盖、从业人员全覆盖;实现“四个提高”,即有限空间作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明显提高、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装备质量明显提高、有限空间应急救援能力明显提高;确保全旗有限空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为化工、金属冶炼、建材、机械、轻工、纺织、交通运输、商贸、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地下管网、污水处理、电力、通信等行业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
(一)密闭设备:如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
(二)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储水池、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人防地下商业街)、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
(三)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
三、重点内容
(一)切实提高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由于有限空间作业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涉及的领域广、行业多,危险有害因素多,是安全事故的多发领域,加之施救不当极易造成事故后果扩大。因此,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要督促有关企业和单位结合生产作业特点,加大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包括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能、应急措施、作业场所危险因素、员工安全意识等在内的安全培训,使作业人员掌握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二)认真履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各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掌握各自管辖范围内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底数,督促所属单位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强化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升有限空间作业专业技能及应急处置能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对有限空间作业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1、应急部门:负责机械、冶金、有色、建材、纺织、轻工等工贸企业内的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管。
2、水务部门:负责地下管道、蓄水池、地下泵站、污水处理站等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管。
3、住建部门:负责市政地下管网、建筑工地地下工程、城市公共厕所化粪池、环卫中转垃圾站、垃圾焚烧发电厂等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管。
4、农牧部门:负责养殖场的沼气池和化粪池等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管。
5、电力部门:负责电力井、电力管道等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管。
6、市监部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维护作业时的监管。
7、通信部门:负责井下、管道通信光(电)缆敷设作业等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管。
8、其他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做好各自行业内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管工作。
(三)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涉及有限空间的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有限空间作业的管理责任,要严格落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要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管理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制定有限空间作业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要按规定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检测、照明、通讯、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定期进行修改和完善,并按规定备案;要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未经作业负责人审批,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要对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并专门记录;作业现场必须有负责人、监护人员,不得在没有监护人员的情况下作业;要 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规定,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有限空间内发生险情后,监护人员应及时报警,救援人员应在做好自身防护后实施救援,严禁不具备条件的盲目施救;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应当保持空气流通或强制机械通风,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四)强化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在事故应急处置施救过程中,要坚决防止盲目施救导致伤亡人数扩大,酿成群死群伤事故。一是要强化应急救援培训,相关部门要指导企业切实做好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急救援教育培训,掌握有限作业事故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熟练使用应急救援设备、设施。二是要严格配备应急装备,有限空间作业企业要严格配备有效的应急装备,定期对应急装备检查和维护保养,现场作业时必须随身携带应急装备。三是要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限空间作业企业要开展经常性应急演练,提高作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事故发生时,现场救援人员能冷静应对、规范处置。四是要及时报警,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后,现场人员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开展自救,同时要及时报警,让救援经验丰富的消防队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参与救援,减少事故损失,坚决防止因救人心切、盲目施救,导 致不必要的伤亡。
(五)严肃查处有限空间作业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肃查处不履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责任,不建立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保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投入,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不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将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企业和责任部门,坚决杜绝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发生。
四、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自2019年9月18日至2019年10月3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自查自改。(2019年9月18日至2019年9月22日)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立即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于9月26日前报旗安委会办公室。各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对有限空间作业条件进行确认,填写《有限空间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检查表》,并在单位内部公示。生产经营单位没有相应能力的,可通过市场化服务方式聘请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服务,做好有限空间条件确认、隐患排查、制订整改方案、实施整改、进行评估等。
(二)普遍检查,严格执法。(2019年9月23日至2019年10月20日)
各地、各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普遍检查,负有安全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开展执法检查,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不积极、不认真排查整改隐患、整改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有限空间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四个一律”,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三)督导检查,全面总结。(2019年10月8日至2019年10月30日)
旗安委办将有计划地组织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执法、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执法检查和督导,通过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整治情况,发现问题、完善举措、推动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将每个阶段工作情况报旗安委会办公室,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于2019年10月25日前报旗安委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有限空间作业涉及的领域广、行业部门多,从业人员大都是体力劳动者,文化素质低、安全知识匮乏、安全意识差,极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施救不当极易造成事故后果扩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抓好有限空间专项整治,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应急、住建、农牧、工信、市场监管、交通、商务、电力、通信等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将有限空间作业整治行动列入重要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确保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三)强化工作措施。有限空间作业涉及领域广,安全监管任务艰巨,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工作标准,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做到行动有方案、检查有记录、隐患有登记、整改有措施、落实有结果,确保整治行动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要实施多措并举,在抓好人员培训、专家指导、培树典型等正面引导工作的同时,对拒不整改隐患、隐患整改力度不力甚至事故频发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从重从严处罚,典型企业要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降低其诚信等级并予以公开曝光。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地、各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以推动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对有限空间作业整治行动工作不重视,工作进度缓慢的地区和部门,旗安委会办公室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处置,特别是对疏于管理发生事故的以及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的,要依法从重处理,并倒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行业管理部门的责任。
联系人:赵佳伟
联系电话:4226575
附件: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检查表
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检查表
生产经营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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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 事项 |
检 查 内 容 |
检查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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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主要负责人职责 |
1、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护者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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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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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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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督促、检查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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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供应急救援保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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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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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作业许可证审批 |
1、凡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检修、清理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实施作业审批。未经作业负责人审批,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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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限空间作业必须按照规范要求办理受限空间作业票,并指定专人对作业过程进行监护;监护人不得离开现场,不得做与监护无关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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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限空间许可证应悬挂或张贴在作业现场,许可证内容填写齐全、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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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作业人员应了解作业内容和要求,熟悉所从事作业的危害因素和相应的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掌握报警及联络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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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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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制度建立落实情况 |
1、有限空间作业证审批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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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作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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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限空间安全设施监管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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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检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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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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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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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安全 责任 |
1、主要负责人负全面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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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管安全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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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监督检查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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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作业负责人职责:应了解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后,授权批准作业;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终止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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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作业者职责: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应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负有服从指挥,遵章守纪的责任,明知违法有拒绝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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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监护者职责: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全过程掌握作业者作业期间情况,保证在有限空间外持续监护,能够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必要时立即呼叫应急救援服务,并在有限空间外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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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全设备设施设备 |
1、从事有限空间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气体检测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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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风换气设备,大功率强制通风设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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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急救援设备配备,全面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应急照明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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