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河长办要求所有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应于2022年11月15日前整治完成并销号。为按时完成整治任务,苇莲苏乡积极开展整治工作,在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苇莲苏乡河长制办公室联合苇莲苏乡综合执法局召开整治推进会,建立问题整治台账,划分责任人,截止到2022年11月5日涉及到老哈河3处妨碍行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治。
文字:王峥
编辑:贾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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