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是国际档案日。今年是第十五个国际档案日,宣传主题为“喜迎二十大,档案送辉煌”。
提起“档案”,大家往往会觉得很神秘、很遥远。其实,档案离我们很近。趁着国际档案日即将来临之际,让我们来揭开档案神秘的面纱。
为什么要设立国际档案日
国际档案日成立的主要目的在于推动社会公众认识档案和关注档案事业,通过展览、征集、座谈、参观、互动等手段,提高社会公众档案意识,增加档案工作者专业能力和职业认同。
国际档案日的来历
1948年6月9-11日,位于巴黎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召开了一场专家会议,来自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档案工作者参加了会议交流,经大家讨论决定成立国际档案理事会(ICA)。2007年11月,为了庆祝2008年6月9日ICA成立60周年纪念日,ICA全体成员在加拿大魁北克举行的年度全体会议上投票决定,将每年的6月9日定为国际档案日。
中国首届国际档案日
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决定自该年开始,把每年的6月9日即"国际档案日"作为档案部门的宣传活动日。
我国档案成就
目前,我国有13项档案入选联合国"世界记忆名录",这些珍贵的历史档案,是我国优秀的文化遗产。
我国对档案的法律规定
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三十年向社会开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
我国档案法规历程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是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1988年1月1日实施。根据1996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