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文件
根据中共通辽市委办公室、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的《奈曼旗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奈曼旗委员会办公室、奈曼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奈曼旗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医疗救助等规章政策,拟订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管理相关工作。
(三)负责医疗保障、医疗救助待遇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拟订和实施工作。
(四)负责医保目录管理相关工作。
(五)负责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
(六)负责招标采购工作。
(七)负责医疗保障监管工作。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
(九)完成旗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职能转变。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三、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二)待遇保障基金监管股。
(三)医药管理和稽核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