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依据:《通辽市水务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切实加强冬季和春季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作的通知》通水字〔2022〕18号文件要求
二、责任主体:各苏木乡镇场
三、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分析研判;
(二)全面开展排查,确保动态清零;
(三)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饮水安全;
(四)畅通举报通道,紧盯整改销号;
(五)落实“三个责任”,真正取得实效;
(六)谋划全年工作,提升保障水平。
四、预期目标:全力做好冬季和春节期间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作,切实抓好问题整改,确保全旗农牧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解读部门:奈曼旗水务局副局长办公室
解读人:高初古拉
职务:副局长
联系电话:4213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