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乡镇、村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修订等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奈水字〔2022〕22号

发布日期:2022-03-23 浏览次数:124

一、制定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乡镇、村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修订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内水防御(20225号)文件的相关要求

二、责任主体:奈曼旗新镇、青龙山镇、土城子乡、沙日浩来镇人民政府

三、要求:

1相关乡镇政府结合本辖区实际做好预案修订相关工作

2相关乡镇政府要统计好本辖区内镇级、村级责任人、监测员、预警员信息,并于2022328日前报送至旗水务局。电话:15750522228联系人:尹海鹏

 

解读部门:奈曼旗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

解读人:孙凤军

职务:局党组成员、水利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联系电话:4213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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