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乡镇、村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修订等相关工作 的通知》的通知 奈水字〔2022〕22号

发布日期:2022-03-23 浏览次数:115

奈曼旗新镇、青龙山镇、土城子乡、沙日浩来镇人民政府: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乡镇、村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修订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内水防御(2022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按照《通知》要求,各乡镇政府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做好预案修订相关工作,并于2022415日将乡镇、村级预案(电子版)报送至旗水务局。

二、按照《通知》要求,自治区水利厅将统一更新自治区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乡镇、村级责任人信息,各乡镇政府要统计好本辖区内镇级、村级责任人、监测员、预警员信息(详见附件),并于2022328日前报送至旗水务局。

电话:15750522228

联系人:尹海鹏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乡镇、村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修订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奈曼旗水务局

2022323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文件内水防御〔20225关于做好乡镇、村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修订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水利(水务)局,满洲里市农牧水利局:

根据水利部关于新阶段山洪灾害防治群测群防有关要求和水利厅具体安排部署,为切实落实好水旱灾害防御“四预”工作措施,做好2022年度山洪灾害防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级水利部门要不断强化政治担当,主动作为,根据地方基层换届等实际情况,各相关旗县区(全区具有山洪灾害防治任务的76个旗县区)水利部门要及讨主动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修订本辖区内乡镇、村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并提供技术指导,包括对预案中各责任人、监测员、预警员等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指导,确保人员责任清晰,预案周全有效。

二、请各盟市督促相关旗县区做好预案修订相关工作,并统计各旗县区预案修订和水利部门工作开展情况,于2022430日前将以上情况报告和乡镇、村级预案(电子版)行文上报水利厅防御处。

三、为做好2022年山洪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相关准备工作,水利厅将统一更新自治区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乡镇、村级责任人信息。请各盟市组织相关旗县区统计本辖区内各乡镇、村级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乡镇长、村长为主要责任人)、监测员、预警员信息(详见附件),由盟市汇总后加盖公章于2022331日前报水利厅防御处。

联系人:聂帅,0471-525960815647298687

邮箱:nmslfy@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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