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奈曼旗水务局《关于取水计量设施年度校核的通知》奈水字〔2022〕27号
一、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内蒙古自治区计划用水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责任主体:各取用水户
三、要求:
1、各取用水户在6月30日前,完成水表校核(或更换),并保留好相关手续;取水计量设施有问题的及时更换(更换水表的须向水务局报备)。
2、计量设施的不能正常运行又未及时校核或更换的,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按取水设施设计最大取水能力核定取水量”。
四、预期目标:确保用水计量准确无误
解读部门:奈曼旗水务局副局长办公室
解读人:刘耀宗
职务:副局长
联系电话:4213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