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乡振发〔2022〕61号
一、制定背景
根据通辽市扶贫办、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通扶办〔2020〕20号)文件精神,在全旗开展2022年秋季至2023年春季在校学生和新入学的脱贫户(享受政策)家庭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就学补助发放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政策宣传。各苏木乡镇场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雨露计划项目扶持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参与、支持的良好氛围,引导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提升内生动力,促进转移就业,实现稳定脱贫。
(二)确保实施效果。各苏木乡镇场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紧推进项目实施,精准识别,严格审核,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到贫困家庭。
三、实施步骤
为进一步提高补助对象的精准度,每学年按学期分两次进行发放。
(一)秋季学期。我旗的审核、公示、资金拨付、受益户关联和信息录入等工作11月底前完成。
(二)春季学期。我旗的审核、公示、资金拨付、受益户关联和信息录入等工作5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