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乡振发〔2022〕73号
各苏木乡镇场:
现将《奈曼旗2022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奈曼旗乡村振兴局
2022年10月12日
奈曼旗2022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
第二轮排查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
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
按照通辽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方案>的通知》(通乡振发〔2022〕44号)及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现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家乡村局有关文件要求和全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数据采集培训班精神,将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按照实事求是、统筹推进的工作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为推进乡村建设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
结合审计、暗访和第一轮集中排查发现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地区,聚焦重点群体,关注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开展第二轮排查工作。
1、排查人员。苏木乡镇干部、驻村干部、嘎查村干部(书记、副书记、会计、妇联主任)、网格员等。
2、监测标准。2022年全区防返贫监测收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6600元。同时根据“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情况开展综合分析研判。
3、排查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全旗所有农村牧区常住人口。突出重点地区:主要包括审计、暗访及第一轮排查等反馈问题较为集中,特别是问题整改不扎实、不到位的地区。受疫情影响较大,特别是农户收入减少,以及“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较为集中的地区。防止返贫工作任务较重的地区,特别是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以及未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占比较高的苏木乡镇、嘎查村,非脱贫村中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较为集中的苏木乡镇、嘎查村。聚焦重点群体:如受洪涝、气象等灾情影响较大,特别是收入下降明显的农户。务工不稳定,特别是有外地务工返乡、新增劳动力和当地就业不稳定成员的农户。新识别和新申请低保,特别是收入较低、家庭负担较重的农户。新增加的因病、因残、因学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农户。关注重点问题。主要包括受疫情、灾情和经济下行影响,一些行业领域存在的规模性失业隐患和生产经营困难的问题,特别是重点关注旅游、餐饮等吸纳脱贫劳动力较多、受疫情影响较重的行业领域。因干旱、洪涝、地震等灾情造成“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特别要重点关注水源不稳定、水质不达标、供水设施老旧和管护不到位等问题,以及因灾导致的房屋受损等问题。对监测对象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强、开发式帮扶落实不够的问题,特别要重点关注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通过低保“一兜了之”的问题,对整户无劳动能力、需要兜底的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的问题,以及对有因病返贫风险监测对象的“三重”医疗保障措施不够的问题。
4、识别方式:采取农牧户自主申报(防返贫监测APP、12317、农牧户直接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社会监督发现相结合的方式。
5、识别程序。以家庭为单位,监测对象的识别程序为“一公示一公告”,具体为:
(1)入户和授权。入户核实农牧户相关情况,初步确定符合监测对象识别标准的农牧户,签定查验比对个人财产等信息承诺授权书。
(2)评议公示。嘎查村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初选名单进行评议表决,确定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3)数据比对。嘎查村公示的同时将确定的监测对象上报苏木乡镇,苏木乡镇对各嘎查村上报的监测对象名单统一汇总后报旗县乡村振兴部门进行数据比对,数据比对工作与嘎查村公示等识别程序同步开展。
(4)审核公告。苏木乡镇根据嘎查村公示结果和数据比对结果,组织乡村干部对监测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审核无异议的,上报旗县乡村振兴部门审定,并进行公告。
(5)系统管理。旗乡村振兴部门组织相关苏木乡镇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录入新识别监测对象数据信息,进行同步监测和开展针对性帮扶。
(6)绿色通道。对突发性事故等导致出现返贫致贫风险,事实清楚、群众认可的农牧户,可通过“绿色通道”先行落实帮扶措施,后履行相关程序,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做到“遇困即扶”。
6、监测对象帮扶程序
(1)确定监测帮扶联系人。苏木乡镇、嘎查村负责为监测对象确定监测帮扶联系人。
(2)制定帮扶计划。根据监测对象风险类型、发展需求、发展能力,与监测对象协商共同研究制定针对性帮扶计划。
(3)落实帮扶措施。在监测对象录入系统10天内,为监测对象落实帮扶干部,按照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
(4)监测帮扶成效。苏木乡镇、嘎查村和驻村工作队对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监控,按规定时段保质保量落实帮扶措施,已落实的帮扶措施要及时录入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7、监测对象风险消除
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或返贫致贫风险自然消失的,按照程序标注风险消除。
(1)入户核实。核实监测对象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等情况,研判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程度,提出风险消除对象名单。
(2)评议公示。嘎查村通过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等方式,对风险消除对象进行评议表决,并对拟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苏木乡镇。
(3)审核公告。苏木乡镇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对嘎查村上报的拟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进行审核后报旗乡村振兴部门审定,并进行公告。
(4)系统标注。旗乡村振兴部门组织相关苏木乡镇,按季度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对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进行风险消除标注。
(5)分类标注。对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且监测时间超过6个月的监测对象,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对没有劳动能力或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老年人、重病慢性病患者等监测户,落实兜底保障措施后,暂不消除风险,持续跟踪监测。
(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工作
1.采集更新脱贫户、监测对象、一般农牧户及其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信息,包括收入、“三保障”、在校生状况、务工等状况。
2.采集更新脱贫户、监测对象、一般农牧户家庭成员自然变化信息,包括自然增加、自然减少、人口转移、分户合户等。
3.采集更新出列村发生变化的信息,如集体经济收入、驻村工作队等(从防返贫监测系统内打印2022年度出列村信息采集表)。
(三)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
1.采集全区农村牧区户籍农牧户基础信息及乡村建设相关指标,包括户主姓名、身份证号,以及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等信息。
2.采集行政村乡村建设相关指标,包括基本情况、村庄规划、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等信息。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10月12日,旗乡村振兴局印发工作方案并相续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各苏木乡镇根据旗乡村振兴局文件要求,结合各苏木乡镇工作实际,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安排部署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工作。
(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排查和信息采集。10月中旬起,各苏木乡镇场组织驻村干部、嘎查村两委、网格员等基层干部,在综合利用农户自主申报、行业部门预警、干部日常走访等监测方式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开展进村入户排查工作,从系统中打印信息对照表、乡村建设信息采集表等,开展信息采集工作。
(三)信息录入
1.截止10月25日,各苏木乡镇场根据本乡镇向旗乡村振兴局提交报告,旗乡村振兴局根据各苏木乡镇场本地年度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信息采集工作进展情况向市乡村振兴局提出书面申请,开放信息系统相关功能,组织开展脱贫户、监测对象、一般农牧户年度信息和乡村建设信息录入工作。
2.11月20日,自治区抽取数据开展数据清洗工作。11月30日24时,国家乡村振兴局阶段性关闭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信息采集录入功能。乡村建设有关信息录入工作可持续至2023年1月底,2023年1月31日,自治区暂时收回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录入功能,开展乡村建设信息清洗工作。
3.在此期间乡村振兴局开展入户核查对发现的监测对象 风险消除不稳定和识别不精准问题,要求乡镇党政一把手签字后已正式报告形式上报旗乡村振兴局申请回退和清退。
(四)工作调度督导。自11月起,旗乡村振兴局将对各苏木乡镇场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和脱贫户(监测对象)信息录入情况进行调度。12月1日起,对各苏木乡镇场建设信息录入情况进行调度。针对信息采集工作进度、数据质量等问题开展实地督导,指导信息录入工作,及时解决问题困难。各苏木乡镇要高度重视合理安排人员,确保信息录入工作有序进行。
(五)数据分析和问题数据整改。12月上旬,开展数据质量分析,自治区将数据筛查、督导发现的问题分批反馈市级。由市级组织基层进行核查,并申请开放信息系统功能进行问题整改。2023年2月1日至2月底,对乡村建设信息进行集中清洗和问题整改。
(六)关闭系统。12月20日24时国家乡村振兴局关闭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信息采集录入功能,封存2022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数据库。2023年2月28日24时,国家乡村振兴局统一关闭乡村建设信息采集录入功能。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关于统计类指标计算周期
统计类指标(如收入、务工月数)计算周期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状态类指标(如健康状况、在校生状况)取值的时间节点为2022年9月30日24时。
(二)关于乡村建设信息中相关指标的采集时点
采集指标取值时点为基层干部进村入户采集数据的时间点。
(三)关于使用手机APP开展信息采集和核实工作
为减轻各苏木乡镇负担,降低表格打印等工作成本,需要要充分利用信息系统手机APP的相关功能开展信息核实等工作。
(四)关于数据采集顺序
按照数据采集和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建议各苏木乡镇优先采集更新脱贫户、监测对象等重点人群的户年度信息、防返贫监测信息和乡村建设信息,完成后接续推进一般农牧户信息采集工作,确保按时完成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第二轮排查和脱贫户、监测对象信息采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培训督导。各苏木乡镇场要在旗级培训的基础上,分级对嘎查村干部和网格员开展针对性的业务指导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和工作要求,确保工作质量。旗乡村振兴局将全程对各苏木乡镇场进行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防致贫返贫动态监测管理工作过程中标准把握不严、程序履行不规范等问题,确保监测帮扶工作取得成效。
(二)提高重视程度。各苏木乡镇场作为排查和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组织驻村工作队、嘎查村“两委”及网格员等工作人员认真开展排查和信息采集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动态管理的质量和进度。同时,要将动态管理工作作为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重点,把握重要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压茬推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三)严把工作质量。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开展排查核实,实事求是进行监测帮扶,确保易返贫致贫户应纳尽纳,做到“及时发现、精准干预、精准帮扶”,坚决杜绝“体外循环”现象。
(四)减轻基层负担。充分运用第二季度开展的全面摸底排查、和第三季度监测结果,组织嘎查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研判,合理确定摸底排查对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排查和信息采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