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乡村振兴局建党10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期间安保维稳制度

发布日期:2021-06-28 浏览次数:85

 

按照旗纪委监委关于做好建党10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期间安保维稳工作要求,确保群众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党10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期间,按照领导带班,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由办公室负责编制干部职工轮流值班表,做好值班协调以及值班情况的督促检查。

二、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不准擅自脱岗,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请假的,由办公室负责另行安排人员进行替补。

三、值班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警觉性和安全意识,认真做好局内部的防火防盗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四、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来电来访登记工作,确保联络畅通,突发事件、紧急公务、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要及时报送带班领导,由带班领导做出相应的处理。

五、值班人员如遇群众来访,要认真细致听取群众意见,能够帮助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应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疏导工作,不准以任何理由推诿,或超越政策权限胡乱答复。

六、值班人员须认真做好交接班登记,值班情况在当日未处理完的,须向接班的值班人员交代清楚,接班的同志必须按照交班人员的交待继续完成。

七、如因值班人员撤离值班岗位或因带班领导处置不力,造成维稳信息情况漏记、漏报,未及时处理而酿成重大影响、后果严重的维稳事件,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奈曼旗乡村振兴局

                             2021年6月26日

信息来源:奈曼旗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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