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务公开”工作方案
各股室、中心、大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旗委、政府关于规范党务、政务、财务公开(简称“三务公开”)工作,发挥“三务公开”基层政治生态净化剂的作用,增强决策及管理的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为依据,深入推进党务、政务依法依纪公开;以公开为先导,以“四官”整治为保障,提升优化营商环境。通过权力的公开透明、真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源头上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促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二、实施原则
(一)依法依纪。“三务公开”的内容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允许范围内子以公开。
(二)全面真实。公开必须实事求是,内容要全面、真实、可靠,准确无误。
(三)注重实效。重点公开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重大决策、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和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对事务决策、运行过程和执行结果的公开,公开事项必须简明清晰,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和监督。
(四)操作规范。要严格按照程序操作,确保公开质量。
(五)及时便民。公开事宜必须简明清楚,通俗易懂及时更新,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
三、组织领导
成立奈曼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韩凤楼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于爱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永亮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蔡志福 办公室主任
杨爱媛 党建办公室主任
唐海丽 就业促进股股长
张树婷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股长
尤山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庄彦会 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
职责分工:奈曼旗人社局“三务公开”工作由副局长于爱华负责全面工作推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党建办公室,由党建办公室杨爱媛负责“三务公开”具体工作。
四、公开内容
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外,文件中规定的应当向社会和群众公开的内容,应优先重点公开,并形成电子档案。
五、公开形式
坚持形式服从内容,注重公开实效,紧紧围绕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方便群众办事的事项,按照简便,多样、实用原则,适应不同主体需求,以网站,办公场所固定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示公开,窗口单位除上述公开形式外,还应印刷服务指南,方便引导群众办事。
六、公开范围
依据公开事项性质和要求,合理确定公开或知情人的范围。可直接向社会公开的,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公开;只能在党内公开的,只在党组织范围内公开;只能在部门单位内部公开的,只在单位内部公开。
七、公开程序
(一)确定内容
根据目录中的公开内容,结合实际,确定公开项目。
(二)收集整理
依据公开项目,分别向各股室收集应公开的各类事项,进行汇总整理和初审后,统一制作成Word或Excel格式文件发布。
(三)审核把关
人社局始终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准确、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及时更新”的原则,“三务公开”信息发布一律严格执行三级审批制度,第一级是股室负责人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初审,第二级是分管领导根据有关制度规定对经过初审的信息进行复核把关,第三级是主管领导对复核后的信息进行终审,签署信息发布意见,确保“三务公开”信息安全准确。
(四)实施公开
主管领导审批后,工作人员应及时进行公开,纸质与电子公开同步进行,特别是“阳光”三务平台的公开,要严格依据公开事项内容,对照公开栏目,准确放置到对应的子栏目,坚决杜绝混放、乱放和随意放置。
(五)收集反馈
有关事项公开后,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应认真收集,及时做出处理或整改,将结果向党员,群众反馈,对重大问题整改后要再次公开。
(六)归档管理
对公开的信息资料应及时登记归档,规范保存,做好备查备用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和各股室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三务”公开工作全面落实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努力营造“三务公开”的良好氛围。同时要积极探索,拓宽思路,拓展范围,不断把“三务公开”工作引向深入。
奈曼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