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人口识别标准和程序

发布日期:2022-05-10 浏览次数:88

识别标准

综合全区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化、农村牧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牧区低保标准等因素,确定2022年全区防返贫监测收入范围为农牧户人均纯收入6600元/年。同时根据“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收入和刚性支出,以及在就医、上学、就业、产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等情况开展综合分析研判。

识别程序

1.入户和授权。嘎查村干部、驻村干部等监测主体根据农牧户申请、部门筛查预警结果和社会监督结果等,入户核实农牧户相关情况,初步确定符合监测对象识别标准的农牧户,签订查验比对个人财产等信息承诺授权书。

2.评议公示。嘎查村通过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全体村民会议、两委班子扩大会议等方式,对初选名单进行评议表决,确定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3.数据比对。嘎查村公示的同时将确定的监测对象上报苏木乡镇,苏木乡镇对各嘎查村上报的监测对象名单统一汇总后报旗县乡村振兴部门进行数据比对,数据比对工作与嘎查村公示等识别程序同步开展。

4.审核公告。苏木乡镇根据嘎查村公示结果和数据比对结,组织乡村干部对监测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审核无异议的,上报旗县乡村振兴部门审定,并进行公告。

5.系统管理。旗县乡村振兴部门组织相关苏木乡镇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录入新识别监测对象数据信息,进行同步监测和开展针对性帮扶。

6.绿色通道。对突发性事故等导致出现返贫致贫风险,事实清楚、群众认可的农牧户,可通过"绿色通道"先行落实帮扶措施,后履行相关程序,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做到“遇困即扶”"

信息来源:奈曼旗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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