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关于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22-05-18 浏览次数:112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2)】、《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3)】文件规定由医药机构提出申请,经评估小组书面、现场评估。经局党组同意,拟将内蒙古齐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兴旺分公司6家医药机构纳入奈曼旗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现予以公示。

拟新增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1、内蒙古齐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兴旺分公司

地址:奈曼旗大镇兴隆庄村

2、内蒙古齐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鸿浩家园分公司

地址:奈曼旗大镇鸿浩家园小区商业楼

3、内蒙古齐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二小分公司

地址:奈曼旗大镇房产23号区

4、内蒙古齐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沁路分公司

地址:奈曼旗大镇大沁路北段东侧

5、通辽泽强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泽强五六一药店

地址:奈曼旗大镇房产92

6、奈曼旗明仁苏木清河村卫生室2

地址:奈曼旗明仁苏木清河村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518日至2022524日。

凡对公示的定点医药机构资格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书面或电话进行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并提供调查线索。

    举报电话:0475--4221846

 

 

 

奈曼旗医疗保障局

2022518

 

信息来源:奈曼旗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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