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重要举措,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全苏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为今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鹏 明仁苏木党委副书记、苏木达
副组长:许向国 明仁苏木副苏木达
陈雪飞 明仁苏木副苏木达、武装部长
杨献波 明仁苏木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员: 刘海利 明仁苏木综合行政执法局职员
赵志怡 明仁苏木综合行政执法局职员
文 梅 明仁苏木综合行政执法局职员
孙亚军 明仁苏木公安派出所职员
三、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2022年11月,结合实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行动,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督导企业自查阶段(4月26日起至4月30日)。
(二)大检查整治阶段(4月30日至10月30日)。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1日至11月20日)。
四、工作重点
1、在建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在开复工前检查和维护保养情况。预防高处坠落事故方面,是否存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强令人员冒险作业及现场交叉作业等有限空间作业前;是否检测包括氧气、易燃易爆物质、有毒气体浓度值等,以及作业人员防护用品佩戴情况;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给电动车充申现象等情况。
2、危险化学品方面:重点推进检查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各环节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道路运输方面:要持续加大对“两危一客”等重点运输车辆的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超载、超速、超员和“黑车运输”等违法行为,根据时间节点全面加强校园放假期间各类车辆的交通疏导与安全管控,严防各类道路运输和交通事故发生。
4、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要进一步深入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在重要节假日期间,系统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娱乐餐饮场所、学校、医院、自建房以及违法搭建彩钢临时建筑、各类文旅活动场所、农贸集市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抓好“九小、多合一” 场所、“群租房”等排查治理,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5、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深入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6、其他领域:要根据实际,注重加强“小、散、远”生产经营单位,农牧业设施建设、文化旅游、校园、电力供电设施领域安全监管,同时要对人员密集场所、粮油商贸及其他新业态领域安全生产排查检查和整治力度,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明仁苏木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