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发展——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全旗脱贫人口在校生就学补助工作的通知   奈教体联发(2022)11号

发布日期:2022-08-15 浏览次数:84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

按照通辽市教育局 通辽市乡村振兴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全市脱贫人口在校生就学补助工作的通知》(通教办202229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22年秋季至2023年春季脱贫人口在校学生就学补助工作,现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贯彻落实五年过渡期重要任务,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一个底线目标。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不能让贫困地区孩子输在起跑线”指示精神,2022年继续对建档立卡家庭在校生实施就学补助政策。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和六号农场管委会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教育补助工作,要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施策。学校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我旗的教育扶贫工作,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办好办实。

二、持续做好宣传工作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六号农场管委会要开展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宣传单、明白卡、手机短信、新媒体等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就学补助政策,做到政策宣传工作“无死角”,要让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补助对象。

在本市教育部门正式注册的学校就读且为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我市已标注的脱贫户在小学、初中、高中在校生。

(二)补助标准。

小学每生每年1800元,初中每生每年2000元,高中每生每年2400元。

(三)资金来源。

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和旗县市区财政按5:5比例承担。

(四)资金审核、发放流程。

各苏木乡镇场组织符合要求的脱贫人口在校生如实填写《2022-2023学年度通辽市脱贫人口在校生就学补助申请表》,首先到秋季就读学校确认学生在籍在校情况,同时打印学籍系统导出的学籍信息表,信息表上加盖学校公章(对于新入学小学、初中、高中的学生,暂时无法提供学籍信息表的,由2022年秋季就读学校出具在校证明)并由学校在就学补助申请表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再到所在村委会登记申请,村委会初审学生是否属于脱贫人口、学生就读信息等基本信息,初审通过之后,汇总本村学生信息,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统一上报所在苏木乡镇场人民政府审核苏木乡镇场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汇总本苏木乡镇场学生信息,在《2022-2023学年度通辽市脱贫人口在校生就学补助汇总表》和《2022-2023学年度通辽市脱贫人口在校生就学补助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将《2022-2023学年度通辽市脱贫人口在校生就学补助汇总表》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和《2022-2023学年度通辽市脱贫人口在校生就学补助申请表》纸质材料信息9月6日前统一报送旗乡村振兴局旗乡村振兴局核实相关信息,并于9月15日前将名单及申请材料转交旗教育体育局,旗教育体育局确认学生在籍在校情况之后会同旗乡村振兴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9月25日前分别上报市乡村振兴局和市教育局审批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汇总全市脱贫人口在校生信息,审核查重,将核实确定的受助名单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按照规定承担比例下达资金到旗财政局,财政局在10月底前按学生补助标准打到脱贫人口在校生的“一卡通”中。

(五)精准识别,精准资助。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资助信息采集工作,认真填报2022-2023学年度通辽市脱贫人口在校生就学补助汇总表》和《2022-2023学年度通辽市脱贫人口在校生就学补助申请表》,加大核实填报身份证等信息力度,不得有空项,不得出现身份证填报错误情况;各认真审核学生学段和在校情况,坚决杜绝学段错误等现象发生,切实做到精准识别、精准资助,确保信息填报准确。

(六)加强受助学生信息安全管理。

各相关部门及学校要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规制度,不得将家长或学生出生日期、家庭住址、电话号码以及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进行公示,确保学生资助信息、受助家长学生的个人信息和隐私的绝对安全。

 

1.2022-2023学年度通辽市脱贫人口在校生就学补助申请表附件1:2022-2023学年度通辽市脱贫人口在校生就学补助申请表

2.2022-2023学年度通辽市脱贫人口在校生就学补助汇总表附件2:2022-2023学年度通辽市脱贫人口在校生就学补助汇总表

 

 

奈曼旗教育体育局

奈曼旗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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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奈曼旗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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