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住建党发〔2019〕16号 签发人:李栋江
关于印发《“三会一课”制度》等9项制度的通知
各党支部:
现将《“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谈心谈话制度》、《主题党日制度》、《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党费收缴制度》、《报告会、讲座、论坛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奈曼旗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委员会
2019年2月28日
“三会-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一)召开时限:
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二)主要内容:
一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二是讨论和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听取和讨论党支部书记的工作报告;三是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党的上级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四是发展党员;五是作出表彰和处分党员的决定;六是讨论决定必须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程序方法:
一是会前准备。①支部委员会确定议题和时间;②通知全体党员;③书记、副书记和委员酝酿准备预案。二是召开会议。①书记(副书记)主持宣布开会;②组织委员统计到会人数并报告;③宣布议题展开讨论;④书记归纳集中多数人意见;⑤表决并形成决议;⑥明确分工,提出落实意见;⑦宣布闭会。三是抓好落实。①按照会议决议分工,抓好贯彻落实;②对个别党员因故没有参加会议,书记或支部委员在会后向他们传达会议决议;③根据需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会议情况。
(四)落实要求:
①内容符合关于支部党员大会职权的规定;②必须有超过半数的党员到会方可举行,选举时必须有超过五分之四的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程序符合规定要求;③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讨论决定重要事项,书记、副书记和委员之间应当进行个别酝酿,必要时形成方案建议,到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④决定重大问题要进行表决,表决事项以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没有以正副书记个人意见代替大会决议的现象;⑤每次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都要明确一名委员(一般组织委员),对开会的时间、地点、到会人员、缺席人员、列席人员,会议主持人、记录人,讨论的问题,会议的发言和决议,在党支部会议记录本上认真记录,以便检查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支部委员会
(一)召开时限:
支部委员会每个月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二)主要内容:
支委会讨论决定的问题必须是单位和支部建设的重大问题,即是单位的根本性、倾向性、普遍性和原则性问题。一是研究提出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任务和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具体措施;二是确定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三是讨论处理支部日常工作;四是其他必须由支部委员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
(三)程序方法:
一是会前准备:①正副书记与委员酝酿确定会议议题和时间;②组织委员通知支委做开会准备;③书记与委员之间个别酝酿准备意见。二是召开会议:书记或副书记主持,①组织委员统计人数;②宣布开会,讲明议题;③支委展开讨论;④书记归纳支委意见;⑤进行表决;⑥组织委员做好会议记录。讨论时要“一事一议”,即一个议题讨论形成决议后才能进行下一个议题。三是贯彻落实:在支委会对重大问题做出决定后,明确责任分工,做好贯彻落实。
(四)落实要求:
①必须有超过半数的委员到会方可举行; ②议题书记、副书记研究确定,并提前一天通知支委,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 ③会上每个委员畅所欲言,没有“一言堂”的现象;④对讨论的事项意见分歧较大,应当暂缓表决,会后进一步调查论证、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复议;⑤研究推荐党员发展、奖惩等事项,要广泛征求意见,有三分之二以上支委到会,并逐个表决;⑥对不宜公开或扩散的会议内容和情况,要教育委员遵守党的纪律,做好保密;⑦凡召开支委会,都必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书记或副书记保管,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记录要素: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出席人员、缺席人员姓名及原因、列席人员、会议议题、发言要点、会议决议及通过情况。
三、党小组会
(一)召开时限: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
(二)主要内容:
一是组织党员学习交流;二是组织党员进行集体交心,听取党员思想工作汇报;三是讨论党务工作事项;四是研究执行支部决定和工作任务的具体办法。
(三)程序方法:
一是准备会议:①党小组组长确定议题;②提前1-3天发出开会通知;③准备好有关文件资料。二是召开会议;①党小组组长宣布到会情况,说明议题,提出要求;②组织党员围绕议题,开展讨论;③党小组组长归纳小结,提出贯彻措施,形成结论。三是会后落实:①党小组组长检查人议记录情况;②将党小组会议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汇报;③抓好会后的组织落实。
(四)落实要求:
①党小组会议每次议题要集中,不宜太多,1次会议要着重解决1-2个问题;②党小组长善于主持会议,会管理和监督党员,每次会议都有归纳小结;③在参加小组活动时,领导干部应以身作则,主动配合党小组长开好小组会,带头发言,带头汇报思想,带头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接受组织监督;④每次党小组会,都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本由党小组长妥善保管。 记录要素: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缺席人、记录人姓名、会议中心议题、每个人发言要点、结论性意见。
四、党课
(一)开展时限:
党支部一般每季度至少组织党员听1次党课。
(二)主要内容:
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三)程序方法:
①认真备课。首先,熟悉教育内容,明确教育重点、难点和基本思路;其次,进行思想摸底,充分调查了解党员的思想反映;之后,编写教案,主要包括党课的目的与内容、观点与事例、归纳提示的重点结论、讨论思考题等。②组织试讲。可依据教案进行小范围的试讲,征求意见,进行补充完善。③课堂讲投。依据教案以口语表达和一定的辅助手段相结合,具体进行讲解。④组织讨论。授课完毕后,除要围绕党课需要掌握的重点思想观点进行归纳小结外,还要布置讨论题,组织授课对象开展讨论。
(四)落实要求:
①党支部应当科学制定党课教育实施年度计划,安排人员提前准备教案,避免党课教育的盲目性和随意性;②党课要突出“党”味,内容贴近不同层次党员实际,贴近党员现实思想,解决倾向性问题成效明显;③授课人应加强学习,提高讲课的艺术性,灵活形式方法,熟悉授课讲稿,避免出现照本宣科问题;④党支部应创新方式讲党课,支委成员带头讲党课,鼓励普通党员上党课;⑤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党员领导干部要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召开时限: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1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由上级党组织统一确定主题。领导班子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或者对突发事件处置不当,经纪律检查、巡视巡察和审计发现重要问题以及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等情况的,应当专门召开民主生活会,及时剖析整改。
二、主要内容:
一般根据上级要求有重点的对照检查,通常包括:①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情况;②检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提高政治思想素质的情况;③检查贯彻民主集中制,加强党支部集体领导的情况;④检查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⑤检查联系群众、团结同志、勤奋工作的情况;⑥其它重要问题。
三、程序方法:
从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开始至会后的工作,-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是做好会前准备。①确定会议时间和主题,提前告知班子成员准备发言提纲;②班子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各成员之间广泛开展谈心,交流思想;③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归纳梳理,及时反馈;④将开会时间、主题向上级党委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召开。二是召开会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①宣布议题,组织学习有关规定,帮助大家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②班子负责人代表班子整体作整体对照检查,通报征求意见情况;③班子成员逐个开展自我批评,其他成员对其进行批评;④到会指导人员进行点评;⑤班子负责人进行会议总结,三是及时报告通报情况。会后,①将会议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并在一定范围通报,自觉接受监督;②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帐,逐一整改落实。
四、落实要求:
①会议做到个别谈心不充分不召开,征求群众意见不充分不召开,材料准备不充分不召开,整改措施没有预案不召开,要把存在的矛盾基本化解在会前谈心谈话中;②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要敞开思想,敢于揭短亮丑,不能闹意气、泄私愤;③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参加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④召开民主生活会时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要详尽、真实、准确,会后进行归纳整理。
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召开时限:
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或党小组组为单位召开,一般每半年召开1次,由上级党组织作出安排。
三、主要内容:
围绕解决党风党纪和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组织生活会主题。一般内容包括:①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不断地进行思想修养和思想改造的情况;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情况;③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④遵守党的纪律、遵纪守法的情况:⑤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做群众思想工作的情况;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①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自觉地同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的情况。
三、程序方法:一是会前准备:
①确定会议主题。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和本支部情况,有针对性地确定组织生活会的主题。②开展谈心活动。党支部书记与党员开展谈心了解思想情况,党员和党员、党员和群众之问要普遍谈心,相互征求意见,查找问题和不足。③发布会议方案。提前5-10天将会议方案发给与会人员,方案内容应包括会议日期、地点、主题、程序、时间安排等。二是会议阶段。①支部书记对上次组织生活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对照和总结,带头认真学习,带头进行自我检查和剖析;②支部党员按照团结一批评-团结的方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③记录人员要全面准确、清楚、完整地做好会议人员发言的记录。 三是会后阶段。①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目标,并公开做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党支部要对评议差的党员落实专人进行谈话和教育帮促,使其尽快向先进转化。②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群众通报会议情况和整改措施,接受干部群众监督。③向上级党组织报送组织生活会的基本情况、解决的问题、会议通报情况、整改计划等材料.
四、落实要求:
①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要先行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支部班子及成员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清单,在此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通报支部委员会对照检查情况,并组织党员进行党性分析,进行民主评议;②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可直接召开党员大会。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参加下级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开展时限:
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党章党规、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
二、评议内容:
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层级的党组织要结合实际,重点围绕履行党的职责、参加组织生活、做好党组织分配的工作、按期交纳党费等分类确定民主评议党员的具体内容。一般来说,基本内容包括:①思想情况。党员是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积极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言行一致;是否自觉加强理论学习,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②工作情况。党员是否带头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创造一流工作业绩,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③作风情况。主要看是否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想问题抓落实是否从实际出发,处事是否公道正派、不徇私情,干工作是否雷厉风行、深入扎实;④模范作用情况。主要看党员的先锋队意识强不强,工作上是否吃苦在前、勇挑重担,危急关头是否挺身而出、敢站前排,日常生活中是否严格自律。
三、程序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应相对集中时间进行,通常采取学习教育、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讲评等方法进行:①学习教育。评议前,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学习党章及上级有关文件指示精神,讲清评议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以及评议标准和重点;②个人自评。党员对照评议内容和党员标准,总结个人思想、学习、履职尽责、能力素质和模范作用等方面情况,撰写自评提纲,实事求是肯定成绩,查找不足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③党员互评。每个党员都要结合日常表现,对支部内其他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进行适当评价,着重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具体意见。④民主测评。党员逐个自我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此基础上,组织本单位全体人员对每个党员进行测评;⑤组织讲评。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员的评议和群众的意见, 进行综合研究分析,对党员模范作用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划档,对每名党员的优缺点做出评价,支委成员分工把对每个党员的评价转告本人,由支部书记向党员大会报告评议党员的情况,对党员逐个讲评;⑥表彰与处理。对评议出的优秀等次党员,由支部进行表扬或报上级党委进行表彰;对评为合格等次党员,引导其乡优秀党员学习,不断提升自己;对评为基本合格等次党员,党支部书记要与其谈话,严肃指出不足,帮助改正缺点;对评为不合格等次党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根据其表现和态度,采取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等方式进行组织处置。
四、落实要求:
①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人人平等“三原则”,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空泛过高要求,引导党员和群众充分发表意见,支委成员要带头示范,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评议,带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顺利进行;②学习教育要注意引导党员克服“无所谓”“怕挨整”“得罪人”等模糊认识,端正参与评议的态度,每名党员都要认真撰写自评提纲,由党小组长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返工重写,防止走过场;③评议中的党小组会、支委会要如实记录,民主测评表要做好留存。
谈心谈话制度
一、开展时限:
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遇有重要情况和问题,党组织应当随时与党员开展谈话。
二、主要内容:
①了解班子成员或党员近期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②了解党员完成支部、党小组分配任务的情况;③对平时不按党章要求去做的党员,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④严肃组织要求,全体党员必须服从党组织领导,听从党组织的安排和部署,认真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程序步骤:
采取面对面谈话的形式。基本程序: ①谈话前准备。书记、副书记提前确定与党员谈话的时间,提出谈话重点内容,由觉小组长通知党员准备接受谈话;②组织谈话。党小组长简明扼要介绍谈话目的、内容,党支部书记与党员逐个谈话,谈话完毕后,党员作简要表态;①支部收集情况。谈话后,书记、副书记召集党小组组长收集党员的思想工作反映。对总结出来的问题,结合下次支委会认真分析,采取相应措施.4. 落实要求:①党支部要经常教育党员对组织襟怀坦白、讲真话、讲心里话,不隐瞒自己的真实想法和缺点问题,做到“事无不可对党言”,对参与谈话不积极、不认真的党员要进行批评帮助;②对工作发生重要变动、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受到处分处置的党员,对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及时谈心谈话;③对外出流动党员,在外期间采取电话或微信等方式,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归队后要进行当面谈话; ④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要上门谈心,主动关怀,扶贫帮困⑤对存在问题的领导班子,上级党组织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⑥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党支部要认真听取和对待党员谈话,积极采纳好的意见和建议,对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作出妥善处理;①党员谈话要详细记录于党支部会议记录本,党支部书记每季度要查阅,并作总结。
主题党日制度
一、开展时限:
统一设定每月15日为“主题党日”,特殊情况可提前或顺延1-5天,主题党日内容基层党委安排6次,党支部安排6次。
二、主要内容:
①召开党的会议,如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般可安排在主题党日进行,有时也可用来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②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学习、党风党纪教育和各种形式的党课教育活动;③开展组织生活,如召开组织生活会、听取党员思想汇报、组织评议党员、表彰宣扬先进、检查党员完成党支部交给的任务的情况等;④收缴党费、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
三、落实要求:
①主题党日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党日时间不得随意占用,因特殊情况确需占用的,事后应当及时补上;②党日必须突出党性,坚持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杜绝行政化、庸俗化、娱乐化倾向;③根据不同领域党组织功能定位,在内容安排上更加贴近党员实际需求,在组织形式上更加灵活生动;④落实党日必须保证人数,党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及时进行补课或传达党日活动内容和要求;⑤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委员会应当认真研究确定内容,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党日制度落实情况要做好相关登统计,记录规范、准确,没有作假现象。
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
处置不合格党员,是从严治党、保持党员队伍纯洁性、先进性的重要组织措施。要贯彻“坚持标准,立足教育,严肃处置、强化管理”的原则”,慎重对待,宽严适度,不定比例,不提指标,不搞运动。
一、严格掌握不合格党员的标准
凡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确定为不合格党员:
(一)理想信念动摇,缺乏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对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态度消极,有抵触情绪或抵制行为,公开散布与党的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损害党的形象的。
(二)组织观念淡薄,无正当理由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工作的党员(以下简称“三不”党员),因个人原因长期不与组织联系的。
(三)宗旨意识淡薄,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斤斤计较个人得失,在工作和各项社会活动中长期消极落后,不负责任,不完成任务,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群众的。
(四)革命意志衰退,不遵守工作和劳动纪律,擅离职守严重影响工作的,违反有关政策法规的。
(五)自由主义严重,影响安定团结,或带头参与群众上访、聚众闹事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丧失党性原则,放弃马克思主义信仰,笃信宗教,或经常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造成较坏影响的。
(七)一年中受组织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2次以上的,或党内评议中有50%以上党员认为不合格的。
(八)其它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
二、劝退不合格党员一般程序
劝退不合格党员是对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理的一种方式。
(一)初步确定劝退对象。党支部依据平时和民主评议党员中所掌握的情况,认定不合格党员,初步确定劝退对象,并进一步调查核实,取得证据,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二)召开支委会形成初步意见。支委会上,详细听取调查核实情况,严肃认真地进行研究讨论,并形成一致意见。会后,党支部负责同志和劝退党员本人谈话,通报有关情况,征求本人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并对其意见、说明、申辩认真研究处理。
(三)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作出决定。支委会应向全体党员报告对劝退党员的教育情况、本人态度以及劝退的理由。劝退党员可发表意见,进行说明和申辩。经过讨论后,进行表决,形成决定。党支部将劝退党员决定、调查材料交本人签署意见,报上级党委批准。
党员被劝退后,其《入党志愿书》仍保留在本人档案中,不能随意处理。
三、自行脱党党员的除名程序
支委会对自行脱党的党员要认真调查研究,查清原因。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报告调查情况,本人进行申辩,讨论处理意见。经过讨论,认定确属自行脱党者,应当决定予以除名。支部大会讨论时应通知本人到会,如本人拒不参加,支部大会也可作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四、对要求退党的党员处置程序
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向党组织提出退党,应同意其退党。对要求退党的党员,必须由党员本人提出书面退党申请,党支部负责同志要找其谈话,弄清原因,及时帮助教育。如果本人坚持退党,经支部委员会研究,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党费收缴制度
党员缴纳党费是应尽的义务,是增强党性和组织纪律观念的具体体现,每位党员必须按时按照标准缴纳党费。
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缴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
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2、党员缴纳党费的比例为:
(一)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缴纳月工资收入的0.5%; 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缴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缴纳1.5%;10000元以上者,缴纳2%。
(二)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缴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缴纳党费。
(三)缴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缴或免缴党费。
3、除持《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应向原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缴纳党费外,其他党员的正式组织关系在哪里,就向哪里的党组织缴纳党费。
4、党员应按月由本人亲自缴纳党费。不宜由别人代缴,也不能提前或数月一次缴纳。一般在领取工资的当日至5日内,按照规定标准将党费缴给所在党支部组织委员。组织委员应在每季度末汇总报住建系统党委审核入账。党支部在收缴党员党费时,应在《党费收缴台账》上注明或签字。党员如生病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或是外出时间较长者等特殊情况,本人缴纳党费确有困难,可以提前缴纳党费,也可以请他人或家属转缴。预缴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5、党支部在收缴党费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计算每名党员应缴纳党费基数,做到准确无误。党员除按规定缴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缴不限,不允许少缴或不缴。对不按规定缴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缴纳。如住建系统党委审批时间在支部大会时间之后超过一个月以上的,应及时补缴。
6、加强对党费的管理。支部组织委员收缴的党费,均应建立《党费收缴台账》,按月上缴,并妥善保管好其资料。党支部每年12月30日前,要向全体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报告会、讲座、论坛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住建系统举办的报告会、讲座、论坛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单位组织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必须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强化管理,确保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使其成为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促进学术繁荣的阵地。不得为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观点提供讲台和传播渠道。
二、各单位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实行分级分类归口管理,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申报、审批备案制度。
1、面向住建系统职工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须经党委同意并备案后方可举行。
2、面向各单位职工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须经各党支部同意,再报党委审批后方可举行。
三、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主办者要如实填写《中共奈曼旗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审批表》(见附件),报请党委审批,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举办。主办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加强管理,规范程序,严格把关。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原则上应提前2个工作日申请。
四、住建系统职工应邀到系统外担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报告人,必须经过党委批准。党委对获批的报告人要提出明确的政治纪律要求。凡未经党委批准,一律不得在系统外作此类报告、讲座、论坛等,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住建系统职工作为此类报告、讲座、论坛的报告人,都要对自己的报告内容等政治和法律责任。
五、主办者必须对拟邀请报告人的思想政治倾向和报告主要内容进行了解和把关,如有必要,要事先征得拟邀请报告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如发现报告内容有政治性错误观点,必须要求报告人对内容做出修改,如报告人不愿修改,不得邀请;在报告时如发现报告人的报告内容有政治性错误观点,主办者要及时制止,消除不良影响,同时要向党委及报告人所在单位如实反映情况。
六、各单位要加强对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的管理,对未经批准而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一经查实,要对主办者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出批评;对因疏于管理造成不良社会政治影响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奈曼旗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报告会、
研讨会、讲座、论坛审批表
申请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填表日期:
主 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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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请报告人(发言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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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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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国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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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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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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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或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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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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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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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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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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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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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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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或 基本观点 |
(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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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审查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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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单位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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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注:本表一式2份,申请单位、党委各存1份